2002年12月30日

星期
 
中青在线小调查
    明年,高校扩招后的首批大学生即将毕业。作为其中一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你准备以何种心态求职?
我有自信一定能找到理想的工作
不求单位显赫,只求能实现个人价值
降低期望值,先就业后求职
非大城市、好单位不去,今年找不到等明年
靠亲戚朋友帮忙找到理想工作
随便找一家单位,只要有工作就行
听天由命,自己无能为力

   

看得见的权利
――2002年法治新闻回放

 

  这一年365个日日夜夜,我们和全国的读者一起,见证了中国法治稳健而辉煌的2002年。

  这一年,36万名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第一次走进司法考试考场。在这场堪称中国最严格考试的竞争中,用智慧和汗水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中的佼佼者,将成为我们最值得信赖的法官、检察官、律师。

  这一年,“听证”这个词走进了我们的生活。从1月份的铁路票价听证会到人大立法听证,听证制度和上世纪80年代末出现的“民告官”一样,不断完善着我国的行政法治。而它的背后,蕴含着政府运作透明化、行政决策民主化的必然趋势。

  这一年,人们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宪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从法律文本走向了法庭。1月7日,四川大学毕业生蒋韬因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招聘中限制身高,以侵犯其宪法赋予的平等权为由提起诉讼,迫使招聘者取消该限制。它将和“齐玉苓受教育权案”一道,构筑中国宪法司法化的原始判例。

  这一年,司法开始真正地进入角色。舞台和绿茵场不再成为法律的真空。刘晓庆因巨额偷税案被拘捕,赵安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告别春节晚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果断地将“黑哨”定性为商业贿赂,昧心执法的足球裁判锒铛入狱。

  这一年,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改革使政府感受到空前的紧迫和压力。6月《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标志着最大的买家———政府的采购行为,从此纳入法制化管理。《行政许可法》更将使公民从繁琐的行政审批中解脱出来。现在,上海和深圳的市民办理护照只需要两三分钟的时间。

  这一年,中国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1209条的宏篇巨著,凝结了中国最优秀法学家和最有远见立法者的集体智慧,将为中国市场经济的振兴添加最强劲的引擎。

  然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也看到了频频发生的“处女卖淫案”,夫妻在家中看黄碟受到拘禁,矿难和空难不时让鲜血浸透我们的眼眶,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夺去了南京的42条生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遭遇着各种形式的侵犯。个别政策法规的出台仍然充满了戏剧性,“个性化车牌”昙花一现后被“紧急叫停”。一些违反法律的地方性法规、红头文件还在下发到基层部门,“县政府文件”在县法院的效力可以高于宪法规定。

  虽然还有种种遗憾,但是,我们和所有的读者一样,每一天都能亲身体验到国家法治的点滴进步。正因如此,我们始终汇聚在一起,不断前行,互相鼓励,彼此依靠。

  2003年,我们期待,我们盼望。

  编辑 2002岁末

  2002年我们开始享受的权利

  明年起我国律师将穿律师袍出庭

  今年3月30日,全国律师协会通过了《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从2003年1月1日起,律师出庭将穿着统一的律师袍。有评论认为,这是我国司法改革在形式上的一大进步。通过这些“形式公正”的建设,不断增加司法活动的神圣性,充分体现法律的权威性,最终使审判能够公正地进行。

  民事诉讼证据有法可依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根据该规定,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在医院方而不是患者,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人应出庭作证,合法的“偷拍偷录”可作证据。舆论认为,这些规则体现了法律更好地保护弱者的立法宗旨。

  社会抚养费将取代超生罚款

  9月1日,《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其行为加重了社会公共投入的负担,有必要从经济上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此前的“超生罚款”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的地方随意罚款。该办法的出台,使社会抚养费的收取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

  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开始实施。较之以往,该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范围,在事故鉴定中更加注重了程序正义,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复印病历,与此同时,事故赔偿范围扩大,标准更加统一,明确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其中。该条例更加保护了患者的权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

  9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定:生育权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计划生育夫妻可享受奖励和社会保障,严禁非法“ B超”查辨胎儿性别,计生工作需依法行政。该法的出台,首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结束了计划生育工作长期以来依靠政策和地方法规的历史。

  “民告官”瓶颈打通了

  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该规定,“民告官”由“官”负举证责任,老百姓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行政机关不出庭证据无效,“偷拍”、“偷录”无害他人可作证据。该规定的出台打通了一直以来制约行政审判的瓶颈,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和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

  著作权纠纷新司法解释实施

  10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根据该解释,署名顺序纠纷属法院受案范围,新闻评论也有了著作权,律师费也被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

  人民调解协议有了法律效力

  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开始实施。其规定: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将有助于公民诚信道德素质的培养。

  《安全生产法》实施

  11月1日,《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一个时期以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大事故频频发生。相当多的非国有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其死亡人数占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一些地方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甚至有官员和违法者相互勾结。该法对近年来主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空前的。

  吉林立法:独身女性可生育子女

  11月1日起,《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正式实施。该条例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生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条例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受到舆论深切关注。从法律、社会伦理及操作性上,都有人提出质疑。但同时,也有舆论认为这彰显了法律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

  未成年人禁入网吧

  11月15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不许接纳未成年人。此前,从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已经关闭了8万余家“问题网吧”,占全部“网吧”的40%左右。

  2002年发生的重大法治事件

  沈阳中院报告高票通过

  2002年1月24日上午,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会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高票通过,代院长丁仁恕高票当选为中院院长。在2001年“沈阳中院工作报告未获人大通过”的背景下,这一“双高”结果意味深长。

  在2001年2月14日举行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沈阳中院的工作报告经表决未获通过。这在中国各级人大会议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沈阳中院工作报告未获人大通过案”被评论为中国民主政治进程的标志性事件。6个月后,中院整改报告得到大多数人大代表认可,获得通过,丁仁恕则深有感触地称之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沈阳中院事件”都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民主法治教育,并将极大推进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进程,从而注定将被载入中国法治史。(本报记者程刚)

  刘海洋事件:关注大学生心理问题

  2002年2月23日13时10分,一个男青年悄悄跑到北京动物园,走近熊山,向黑熊泼下了硫酸。随着黑熊的惨痛嚎叫,这位男青年迅速逃离。随即,人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刘海洋。并且,人们也知道了他就读于清华大学。

  当时,刘海洋留给了社会一个大大的问号。人们羡慕的清华学子,以如此手段伤害黑熊,究竟存在怎样的社会心理问题?此后,心理辅导前所未有地引起人们广泛重视。

  日前,记者就“刘海洋现状”询问清华大学,校方人士不予置评。据了解,当时,刘海洋面临的是“留校察看”。面对刘海洋,人们更愿意给予“宽容、同情、关爱”,与刘海洋对待黑熊的办法截然相反。

  此举,也体现了一种不可获缺的社会理性。(本报记者原春琳刘畅)

  盐城处女卖淫案

  2002年3月8日,江苏盐城建湖县22岁的女青年金磊被盐城市城东派出所干警抓去,理由是卖淫。但金磊坚称自己没有与任何男子发生过性关系。此后有关部门对金磊进行的4次检查得出一致结果:金磊处女膜完好,系处女。急中生智的金磊,从囚车里扔出一个纸团给父亲,才让父亲知道这是桩冤案。

  金磊说,警察周彦才打了她30多个耳光,还用鞋踢她脚后跟。处女怎么能卖淫?对此,盐城市公安局说:处女也可以卖淫,可以是口淫、手淫。

  有人说,金磊是幸运的,因为她是处女,还有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她不是处女,她还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吗?她还能得到同情与关注吗?(本报记者蒋韦华薇)

  我国首次任命大法官、大检察官

  3月21日,一身法官袍装束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手中接过一级大法官证书,和他一起被授予大法官证书的共有42人。与此同时,42名检察官被授予大检察官证书。

  共和国历史上首次大法官、大检察官颁证仪式,被称做我国司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幕。修改后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已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选拔更多业务精通、廉洁清正的法官、检察官进入司法队伍,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六大提出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如何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已成为法院、检察院所面临的新的挑战。(本报记者崔丽)

  78斧砍出“旁观者”玩忽职守罪

  2002年4月11日,甘肃省渭源县蒲川乡刘营小学孙祥玉老师被患精神病的丈夫姜渭堂连砍78斧。接报案赶到现场的蒲川乡派出所民警杨海平,三次施救未果,便放弃了努力。凶案发生约1个多小时后,乘警车途经现场的渭源县司法局长单会忠等人被群众拦住,但单未采取施救措施,当别人请示由他下令组织救人时,单说他无权下令。

  众目睽睽之下,两小时后,孙祥玉因伤势过重死亡。事发四个月后,单被撤销局长职务,并受到了党纪处分。在该不该追究单会忠刑事责任方面,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12月23日,陇西县人民法院依据公诉人的指控,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同时判处单会忠、杨海平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单会忠的所作所为,无疑遭人唾弃。但要追究单会忠的法律责任,仍然要由司法部门来审判,必须找出与之罪名对应的法律条款,群众无权定罪,媒体也无罪定罪。我们希望法律多一些纯粹,多一些独立。

  一审判决后,单会忠、杨海平至今未提出上诉。(本报记者狄多华)

  运城富源矿难:悲剧还会重演吗

  2002年5月4日10时40分左右,山西运城市富源煤矿正在作业的工人不慎打通了唐代古矿井,汹涌的积水迅速冲进了煤矿惟一的独眼井,巨大的压力将井内的瓦斯瞬间压缩到了井口处,遭遇井口的明火后剧烈燃烧。出水加上大火,致使正在井下作业的23名工人1人当场遇难、20人被困井下。

  令人震惊的是,直到几天以后,当地政府才“获知情况”、才“开始抢险”,而信息来源还是有人举报到国家有关部门后批复回来的。抢险过程中,速度缓慢、猫儿腻不断。直到5月31日才起出了已经肿胀发霉的矿工尸体。

  近日,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责任人做出处理,运城市安监局局长丁志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运城市安监局局长职务。运城市安监局副局长谢肃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河津市政府副市长马振和、薜振忠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矿方法定代表人和矿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个本不应该存在的煤矿却存在了而且发生了恶性事故,一起本应该及时抢救的事故却拖延了而且演绎出了许多令人惊讶的事情,一个并不很大的县级市居然成功隐瞒了多起重大事故。所有这些不能不让人疑问,富源矿难还会重演吗?(本报记者刘建林)

  河南新安:又一起“处女卖淫案”

  2002年3月17日晚11时左右,在河南省新安县帝豪美食城工作的晓梅,在回姐姐住处的路上被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合同制警察卢胜利、黄小三和薛胜利3人带到了县巡警大队。此后,3人采用打骂等手段逼迫晓梅交待了卖淫的“事实”。第二天他们又带着晓梅满大街找“嫖客”,直到晓梅的姐姐知道消息后,找人担保,晓梅才得以有机会离开县巡警大队,结束噩梦。3月20日,媒体报道了这一事件。3月21日,当地政府和公检法机关全力介入此事,最终帮助晓梅讨回了“清白”。

  3月23日,新安县公安局对3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次日,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予以刑事拘留。4月3日转为逮捕。4月29日,晓梅父亲和县公安局签订了民事和解协议书,县公安局一次性赔偿晓梅3.5万元。

  据记者了解,这是已经发生过的数起“处女卖淫案”中,作为受害一方,所获得的最高额赔偿。(本报记者万兴亚)

  纵火少年的家庭悲剧

  6月16日凌晨2时43分,一场冲天大火,夺去了25个年轻生命。北京“蓝极速”网吧的纵火者,竟是两个初中学生。一时间,举国震惊,舆论哗然。

  当时,纵火少年的家庭人去楼空,记者走访居委会,被告知“不接受采访”而一无所获。邻居说,孩子的父亲被劳动教养,母亲改嫁。在居民大院转了一圈又一圈,终于打听到孩子的爷爷住处,敲响了他的房门。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向记者细说了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故事。

  8月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8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8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宋雨(化名)等被判无期徒刑,张鹏(化名)因参与实施放火时不满14岁,未追究刑事责任,被收容教养。

  由于“不公开审理”,也出于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少年纵火的细节至今“语焉不详”,但“蓝极速”作为一个重大新闻事件,以及反思社会教育失误的范例,将长久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本报记者刘畅)

  来自中国禁毒一线的特别报告

  2002年5月,本报记者实地踏访云南、广东、湖南等地的禁毒一线,了解到大量鲜为人知的内幕。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本版整版篇幅刊发《来自中国禁毒一线的特别报告》,讲述了国境线上反渗透、毒品泛滥“黄牌”警告、跨国合作、毒品销售市场、毒品消费、苍山洱海边的戒毒农庄、禁毒市长等鲜活、动人的故事,《新华文摘》等全国近百家媒体、网站转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已达到90.1万人,其中,70% 80%为35岁以下的青少年。公安部禁毒局负责人介绍,在校学生吸毒现象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染毒的学生有2051人。

  有关人士说,绝大多数吸毒人员之所以染上毒瘾,还在于缺乏对毒品知识的了解,因此,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中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从这一点来说,《来自中国禁毒一线的特别报告》告诉人们一个真实的、鲜为人知的世界。(本报记者刘畅)

  “黄金劫”、“乌金泪”

  6月25日,本报编辑部接到举报,山西繁峙发生了特大金矿爆炸事故。当时,由于“隐瞒不报”,没有任何媒体披露这一消息。本报随即派出记者,前往山西繁峙进行了深入调查,陆续揭开了山西繁峙金矿爆炸死亡37人、隐瞒不报、抛尸灭迹的真相。

  其中,《惨剧真相扑朔迷离》曾为警方侦破此案并最终揭开谜团提供了线索,有关领导称赞“立了大功”,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也感谢“舆论监督”。7月8日本版刊发《黄金劫》,对这一事件进行了独家的背景披露和社会成因调查,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

  随后,本报记者赶往黑龙江,对鸡西、鹤岗发生的煤矿爆炸事故进行调查,7月8日,本版整版篇幅刊发《乌金泪》,详细披露了鸡西、鹤岗等爆炸事故的内幕,以及其幕后掩盖的深刻历史背景、社会问题。此后,本报编辑部收到大量读者来信,对这些独家披露的报道予以肯定。(本报记者刘畅)

  北京南池子改建工程左右为难

  北京南池子改建工程是从今年5月开始的,很快就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作为北京市市政府确立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之一,南池子拆迁从一开始就受到了一些专家的反对。他们认为,南池子代表了原汁原味的老北京文化,拆迁,是对其人文环境的严重破坏。但是拆迁方认为,“改建后的南池子将会保留原有风貌的96%”。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吕舟教授则认为,北京的这类改造已经有许多教训了。改造后的南池子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令人怀疑。

  12月26日,记者找到了南池子拆迁指挥部的负责人刘霜林。她说,拆迁中是保持文化品位重要,还是改善物质条件重要,已经不必再争论。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中和了两种意见,做到了两者兼顾。既保留了老胡同的格局和风貌,又改善了居民的居住条件。这位负责人还说,现在南池子改建工程的开工面已经达到80%。(本报记者蒋韡薇)

  车牌“个性化”需要尺度

  若评比2002年度最富戏剧性社会新闻,机动车“个性化”车牌发放突然喊停当之无愧。曾于北京、天津、深圳、杭州等四地先期启动的这一政策从出台到8月22日被叫“暂停”,仅实施了10天。

  新车主们对个性化车牌所释放出的空前热情和想像力,令人叹为观止而又始料未及。不仅“168”、“007”大行其道,刺人眼目的“SEX”、“911”也招摇而过,随之,关于“IBM”、“BTV”是否侵权的争议愈发搅扰。

  曾几何时,个性化已成为这个社会鼓励创新、追求自我的新时尚。然而个性化车牌发放夭折的现实,却让我们思考,当公众的个性化追求超出社会公德尺度,当政府决策机制失之核查法度,“个性化”的美丽羽翼就变得脆弱而易折。(本报记者崔丽)

  “夫妻看黄碟”事件

  今年8月18日晚11时许,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派出所的警员来到该所辖区内的毗屹堵村某医务室,警员们以青年夫妻张某、李某在诊所内看黄碟为由,要求他们协助调查,随后,该夫妻和警员发生冲突。时隔两个月后,宝塔区公安分局以张某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

  有关此案件的说法,当事人和警方各执一词。当事人张某承认自己于当晚在诊所内看过黄碟,但在警方找上门的时候已经关机睡觉。张某称警方在当晚既没有穿制服,也没有亮明身份,并且一进门就打人搬东西。警方则说自己的行为是在接“有人看黄碟”的举报后依职权和程序进行调查,且在现场出示了工作证件并表明来意,称自己上门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查黄源”和“收缴淫秽物品”。由于张某用棍棒打伤执行公务的警察,才决定对张某涉嫌妨碍公务罪的行为立案侦查。

  与此同时,舆论反应极其强烈,多数公民在表态声援张某的同时,谴责公安机关“公权利干预私人生活空间”的不合理做法。

  12月29日晚上,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分局政委曹延安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该局已经于半月前撤销了张某涉嫌妨碍公务罪一案,但是,“到现在为止,局里还没有收到张某关于国家赔偿的请求”。

  事实上,对于全社会而言,本案最后的结果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全社会开始关注一个曾经被忽略了的问题———公权干涉私权的限度。(本报记者陈杰人)

  文明是可以速成的吗

  6月9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首府凯里市开始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其“强制推进”、“全民动员”的做法,和立竿见影的效果均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文明是可以速成的吗?这一在当今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带有相当普遍性的问题,由于本报的报道,在读者中间产生较大反响,激发了不同的讨论。

  事实上,记者的此种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摇摆”的过程。在赴凯里之前,立场上基本是“质疑”居多,可到了凯里后,又深深地为眼前见到的全新文明景象震撼了。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坚持“中性”、不作简单是非判断的报道思路更加得到了强化。

  记者注意到,最近,曾被人们指为与凯里“反差强烈”的贵州省会贵阳市,据称亦出台了既十分严厉、又具有一定人性色彩的城市管理办法。这也许是本报报道与所有关注文明进程的人们所共同期待的。(本报记者谢念)

  “社区议会”实行议政分离

  11月16日,家住在北京西四北头条的离休老干部魏国被选为居委会主任,和他同时当选的还有另外8名居民。这9位委员组成了一个“议事层”,行使在居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社区里重大事情的决策权,任期3年。他们虽然掌管着社区的人权、财权、地域管辖权,但并不从居委会拿工资。社区里的日常事务则由“议事层”聘用的由社区专干组成的“执行层”负责。“执行层”对“议事层”负责,有月薪。“执行层”干不好活儿,“议事层”有权解聘。同时,“议事层”对各级政府下派的不属于居委会职责范围的工作拥有拒绝权。这种社区自治的管理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均有试点。(本报记者王海洲)

  艾滋病患者结婚的权利

  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贵州省贵阳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琴和其丈夫要举行婚礼的消息引起舆论广泛的关注与争论。与此同时,广东省总工会向省内非国有企业的100万名未婚打工妹免费提供安全套。重庆也在一些宾馆免费发放安全套。

  无论患有何种疾病,全体国民均享有《婚姻法》平等赋予的结婚权,不仅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宽容和进步,更表明了公众对弱势人群的关怀和对艾滋病了解的深入。(本报记者蓝燕)

  通化“串子案”一审宣判

  12月18日,轰动全国的吉林通化“串子案”一审宣判。被告通化市人民医院被判给付6位原告约52万余元人民币,这与诸原告诉讼请求中总计约362万元的索赔金额相距悬殊。

  1981年10月29日,宫克在通化市人民医院妇产科产下一男婴,取名赵达。2001年4月,夫妇俩偶然发现,AB型血的赵达与他们并无血缘关系。经亲子鉴定,与赵达同年同月同日出生于通化市人民医院的孙超为赵家亲子,而赵达却不是孙家亲生子。这意味着,当初在医院“串子”的不止两家。事后,通化市政府成立专案组,多方查找,但始终未能找到赵达的亲生父母,以及孙家的亲生子。两家人遂以“侵权”为由,将通化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但6位原告均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12月29日,记者与原告宫克取得联系,得知6位原告将于2003年元旦之后共同就此案提起上诉。

  本案最引人关注的,是赵达与孙超,两个正在读三年级的大学生。命运转变得如此突然,一时间让他们手足无措。参加庭审时,赵达那张泪流满面的脸,与哽咽的声音刺痛了每一位在场者的心。

  如果,每一个已经卷入此事的人、每一个可能将要卷入此事的人,都有如此的爱与胸怀,想必,客观事实对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害,将会降低到一个最低的限度。(本报记者彭冰)

  刘晓庆:从影视明星到涉税犯罪嫌疑人

  2002年的刘晓庆,无疑是最吸引人眼球的新闻人物,不再是因为银幕上的风光,而是身陷高墙铁窗的羁押。2002年,刘晓庆从一个影视明星沦为在押犯罪嫌疑人。

  这一次,刘晓庆引人关注的,不是她的幕后花絮,不是她的婚恋情仇,专家指出,刘晓庆税案的发生,让人们清醒地认识中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漏洞。

  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刘晓庆及其所办公司涉税案,已经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税务机关调查终结。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刘晓庆及其所办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等手段,偷逃税1458.3万元。

  2003年1月5日,受执法机关委托,北京市拍卖行将在北京京瑞大厦,按照法定程序,对刘晓庆及北京刘晓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19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刘晓庆及公司最终偷税额多少、被判多少年,将由法院作出最终判决,绝不能因刘晓庆是名人,而对其随意行使“媒体审判“,一个理性的法治社会要求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

  而记者获悉,刘晓庆涉税案目前尚未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2003年,刘晓庆税案仍将为人所瞩目。(本报记者崔丽)

  聚焦民法典草案

  12月17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于23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我国首部民法典草案将首次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记者有幸近距离目睹了这一重大法律草案的提请审议的过程。

  民法典草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一个国家如何管理、运行,民法的涉及面最宽、调整面最大。一个公民,他的衣食住行、娱乐、婚姻、家庭等一切日常生活也都离不开民法;一个企业,它所从事的买卖、租赁、运输、仓储、融资、结算、新产品的开发等一切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因此,在有的国家,民法典被称做“人民社会生活的圣经”。

  这部多达1209条的法律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可能需要2至3年时间,其间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已有来自民间和法律专家的声音,希望将这部与每个人、每个企业社会经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公之于众,更多倾听来自民众的声音。(本报记者崔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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