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22日,北京76户购房者和枫丹丽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体购房合同。开发商一次性卖出76套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联合起来的76名业主,也都以他们满意的价格和质量保证买到了房子。所以有评论说,这是一次“双赢”的买卖,是北京房地产界的一个“亮点”。(2003年1月7日《中国青年报》)
我不太关心开发商的胜利,因为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输过。就一般情况而言,购房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的胜利才值得欢呼。 正如他们自己所总结的那样,团结就是力量。据报道,为了能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取得主动,他们曾经达成共识:“团结一致,集体签约,同进共退”。在此后7轮艰苦的谈判中,尽管开发商有软有硬,但终于没有瓦解这个“集体”。因此,我想,还得在“团结就是力量”的基础上,再加上一句话:“坚持就是胜利。”
其实,我也不太关心“最后的胜利”,因为最大的启示在过程。“集体签约”算不上智慧,也许还有一些无奈,但是“集体不签约”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
人多力量大,人多生意也大。所以,当消费者团结起来的时候,商人们就要拈量一下自己所处的形势了。任何一个消费者在单独面对商人的时候都是弱者,这个时候,再客气的商人也只与你讲平等。但是,在众多的消费者面前,任何一个商人都不会是强者,这个时候,再不客气的商人也知道说你是“上帝”。
消费者最有威胁的权利是“不消费”,对商人最有诱惑力的消费者则是“大买主”。在各个领域,“大户”总能得到很多优待,比如有些场所就有“大户室”,比如有些行业就配备有“大户经理”。因为“大户”有谈判的资本。
去年,在兰州,由于一家报纸的主张与“链接”,当地曾兴起过一股不大不小的“团购风”。不但老百姓相约而至,全国家电领域许多大企业也态度积极。何也?老百姓图了个“人多势重”,商家则图了个“薄利多销”。
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消费者如果单独行动,商家就可能各个击破。这是北京76户业主集体购房行动的防御主题,而此次签约最得意的地方正在于粉碎了这一假想中的“阴谋”。
但是,消费者“团结起来”并“坚持到底”是件很难的事。一则,不是大件划不来费那么多事;二则,七零八落凑不够那么多人数;三则,你急我缓等不到那个时候。所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之于一般消费者,虽然容易达成共识,但仍是一种理想中的境界。
作为一般消费者(单个的,或者买小件的),并不会处处与“大户”比实惠。他们的要求绝不是很高:只要商家不成心坑人,不预设圈套,大多数人还是喜欢独来独往。“团结就是力量”,或者加上“坚持就是胜利”,尽管有“笑到最后”的意思,但确实也包含着一种别无选择――如此兴师动众,如此劳筋伤神,消费者如果弄得这样辛苦,商家如果被人这样对付,还能谈得上“双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