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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利好消息
北京“的哥”缘何高兴不起来
2003年01月17日 00:53:20

实习生 沈耀峰

  北京市即将取消出租行业“车份儿钱”的报道,在出租车司机中引起强烈反响。没想到,这则对司机本应是利好的消息,却引出了他们更多的担忧。

  笔者了解到,尽管理解有关部门的初衷,但大多数出租车司机们却并不赞成取消“车份儿钱”、8小时工作的新政策。他们普遍认为,公司应该承担运营风险,但却担心改革
成本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北方汽车出租公司司机冯建国估计,现实中,上述新政行不通。司机闫志锁同意冯的看法:现在,每辆出租车每天平均工作20多个小时。可实行8小时工作制后,如果一个司机包车,就要有三分之二的时间不赚钱。出租车管理公司不可能同意。而如果公司实行“三班倒”,就等于是3位司机承包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陈莉算了笔账:如果这样,即使出租车公司给每个司机规定25元/小时的任务,每天就要收入600元。这个数字,远远高于原先的140元/天至180元/天。

  司机李春福进一步说:“出租汽车公司是按每月250元/辆向国家交税的,除了交纳5%的营业税、7%的城建税、3%的教育税外,其余的都归公司所有。由于收入和纳税不成正比,出租车公司收入越多,公司净赚金额占收入的比例就越大,逃税的数量也就越大,国家的税收损失也越大。”

  那么,究竟采取什么方式才能切实地维护出租车司机的个人权益呢?

  首都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宋喜强说:“其他都不用动,只要降低‘车份儿钱’就可以了。”

  对于“司机凭业绩拿工资”,出租司机们也是忧心忡忡。银建出租汽车公司的朱师傅说:“如果国家不规定司机的运营任务标准,而是由出租车公司来定,我们的权益还是无法保证。”司机冯建国说:“如果规定的运营任务过高,8小时内无法完成,再受高额罚款,情况会更糟糕。”

  朱师傅提出,公司压根儿就没有“职工代表大会”,“超运营定额收益的分配”又由谁来决定?

  已经开了13年出租车的彭云生师傅说,“一直到2002年有关部门开始检查的时候,公司才给自己买了养老、医疗保险。我们的个人调节费是按2500元/月计算的,但我的社会保险却是按照北京市最低平均数来买的,这合理吗?”

  大多数司机认为,降不降低押金无所谓,关键是要完善相应的政策规定。据宋喜强师傅介绍,如果一个出租车公司被交管部门扣分累积达30分,该公司就会被减少一辆出租车。由于现在北京市不允许新的出租车上户,通常公司就会把被扣分恰好到第30分的出租车减掉,而且这位司机的租车押金也会被没收,抵偿公司的损失。

  彭云生师傅认为,国家在出台政策时,要有具体的细则规定。如果仅仅从宏观上管理,公司就会利用政策的漏洞来盘剥司机,司机的权益仍然没法保障。(本报北京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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