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1月2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来信
为什么只培训民工
2003年01月22日 00:04:39

杨耕身

  据1月2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从今年3月1日起,外来民工在郑州市就业又多一个程序:参加该市劳动部门组织的就业前培训,这项培训为期半天,收费20元。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官员指出,这个规定一是公平对待农民工,进一步取消民工进城的限制;二是提高用人单位使用民工的成本,配合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
作。

  无论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用心多么好,对于外来民工而言,这个新规定造成的现实问题就是:在郑州市就业又多了一道门槛,不经过培训就没有就业证,没有就业证就不能就业;但对郑州市政府而言,这样的规定又使有关部门多了一道向外来民工收费的途径。

  仅仅半天时间的培训,谁也无法保证能使民工掌握有关劳动法律知识、安全知识、治安管理规定和市民道德规范等内容。这里的实质问题可能是,弄得懂弄不懂都不要紧,要紧的是只要交了钱,就能拿到就业证。

  如果说民工有必要先培训后就业,其他各类就业群体也并非天生对培训内容烂熟于胸,主管部门为何偏偏放弃了对那些人的培训,而惟独给外来民工设立一道培训的门槛。

  正如那位官员所言,这项培训是有意通过提高用人单位使用民工的成本,以配合城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不过这样一来,民工惟一可与城里人竞争的“廉价”优势也失去了。难道,这也叫取消民工进城的限制?这就是主管部门所谓的公平对待民工?

  其实,让用人单位提高合法用工观念比提高民工的权益意识不是更重要吗?为何不把用工单位也拉来培训培训呢?比如“欠薪”问题,就不仅仅是民工缺乏权益意识的结果。单纯提高民工的权益意识,并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假如有关法律法规真的落实,有关部门真的为民工着想,民工还会冒着生命危险“秀”出一场场跳楼、跳塔的“闹剧”吗?

  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城乡壁垒据说正在慢慢被打破,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据说正成为现实。但民工“低人一等”的观念却仍然坚不可摧,“民工公寓”、“民工专区”等现象就是例子。郑州的这一做法,则是政府部门在民工与城市人之间人为划出的又一道界线。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