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月24日电(黄琪 记者韩俊杰)郑州市工商局近日发出了此制度试行后的第一号“召回令”,强制召回两种严重不合格的电热毯。这也是中国工商部门首次对不合格商品发出的召回令。
从2002年12月5日起,对于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家电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装饰材料4类商品,郑州市开始试行召回制
度。 此次被强制召回的电热毯分别是石家庄市暖可达电器厂生产的“暖可达”牌电热毯和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金顺电器厂生产的“金顺”牌电热毯。据介绍,这两种严重不合格产品是该局在2002年12月27日对市场上销售的5类26种家用电器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的。该局认为这两种电热毯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召回令”称:凡购买以上两种品牌和规格型号电热毯的消费者,可凭购货发票或有效凭证在一个月内到召回地点,按发票金额退货。销售者则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召回公告,指定专人负责召回工作,及时为消费者退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退货的商家,工商部门还将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