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江南时报》报道南京百分之七十的百姓赞同爆竹开禁。而在1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发出通告,提醒市民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者将给予严厉的处罚。佳节将至,爆竹禁与不禁这个老话题又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认为:为了理性,爆竹还是禁放的好。
其实,
我从小喜欢玩鞭炮。过年过节,俗话说大人要帽,小孩要炮!爆竹声中除旧岁,我能够理解所有要求开禁的人的心思! 幼年时,我看到过有人因为放炮而炸飞了手,也看到过生产鞭炮的工厂炸死人的情景,这说明鞭炮带给人快乐的同时也带着危险。但这不是我反对放爆竹的主要理由。我知道这些事故的发生,有的是生产者的错,有的是由于社会管理问题,而不完全是放爆竹者的错。但我认为,即使安全的爆竹也不能成为开禁的理由。
我反对放爆竹的主要理由是:它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并不是为每个人都能接受。比如对孕妇来讲,爆竹声就是摧残!曾经听有关专家说过:即使一辆重型卡车贴近经过的声音,也有可能影响胎儿听力的敏感性,而爆竹不知响过多少倍。当年,我妻子怀孕时,爆竹之盛使你在大街上完全无法遁身。每每看到有人猫腰下蹲,我们就快步乱躲,可是有时竟然是每个街头都在放炮,甚至你家窗口有时也飞过一只爆竹,只能让那声声巨响震撼着自己的心。那种无奈,我永世难忘!
而今天,孩子已经长大,我也无惧于爆竹了。但我也在想,现在的准父母们面对爆竹声时,定是和当时的我一样无奈,内心对爆竹充满了诅咒。现在我可以支持放炮,因为已经对我无害了,但是我怎么能够忘记曾经的无奈,又怎能忘记还有着一批人正经历着我曾经有过的无奈。其实那些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他们听到爆竹声,闻到炸药味,心中何尝不是诅咒和无奈。《江南时报》报道南京百分之七十的百姓赞同爆竹开禁,但是我想这其中肯定不会有着腆着大肚子的准母亲,但她们在社会上毕竟只是少数。所以,我不赞同在鞭炮开禁的问题上搞什么民意调查作为决策的依据,因为这样不利于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如果不遵循理性,即使是多数人的决策也可能导致暴政。
2000年3月份,媒体的一个报道《干扰心脏起搏器东京公车禁手机》很让我深思。东京交通部门的理由是:很多安装了心脏起搏器的乘客报称在车上感到不适。要知道当时日本,20万人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手机用户多达5500万人。如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装了心脏起搏器的人就可以被忽略了。但是为了这少数人的利益,有关公共部门限制了多数人的权利,因为,其中有着理性和正义,而这并不完全能够按照票数多少来衡量的。
综上,我想,我们理应理性地照顾每个人的利益,所以我反对在城市里放鞭炮,即使这是多数人的意见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