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2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作为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之一的征文活动,去年,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七家新闻单位,从11月初至12月底,开展了历时两个月的、声势较大的征文活动。由于各新闻单位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大读者、听众踊跃参加,使得这次征文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各新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特色明显。
各新闻单位对这次征文活动非常重视。一是都提交了策划方案,对这次征文活动作了具体安排。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都结合各报特点,突出宣传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成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取访谈形式,采访了中央和地方近40个单位的有关人员,使得这次“12?4”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体现了“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这次征文活动共收到社会各界来稿近5000件,发稿近200篇。这次征文既有法学专家的理论研究成果,又有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实际体会,还有普通群众学法用法的亲身经历。有理论文章,有宣传图片,还有法制漫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普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署名文章,深入浅出的阐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中央党校校长石泰峰在《光明日报》发表了题为《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统一》的署名文章,结合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刻论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些文章立意高,内容丰富,对“四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指导意义。还有一些著名的法学专家,如刘瀚、刘海年、王家福等都为征文活动专门写来文章,从宪法的高度对依法治国的理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使宪法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第三,较全面展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成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17年以来,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法律素质,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次征文活动在提高公民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诚实守信的观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观念,为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中国青年报刊发的《法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障》、人民日报刊发的《女儿教育我们“依法办事”》、法制日报刊发的《宪法走进日常生活》、检察日报刊发的《我的第一场官司》、人民法院报刊发的《我与法律亲密接触的十年》等文章,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了17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就,反映了我国公民的法律素质正在不断的提高,从乡村到城市,从普通老百姓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正在一步步在人们的心中形成。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将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下去。
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
200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获奖者名单
一等奖:
《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障》
作者:陈仲
二等奖:
《完善监督制度树立司法权威》
作者:廖加龙
《民主与法治是小康社会的根基》
作者:艾文波
三等奖:
《谁是“市长的儿子”》
作者:潘凤亮
《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
作者:张进德
《“非处女”拿什么证明自己的清白》
作者:陈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