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2月13日电 广东省吴川市纪委12日公布说,为当选副镇长而疯狂向镇里部分人大代表行贿的吴川浅水镇干部柯建明、陈康伟、李天海等人,近日已分别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吴川市纪委近日决定给予柯建明、陈康伟、李天海3人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3人副镇长职务;此外,陈康伟、李天海负案
在逃,对抗调查,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给予李建辉留党察看两年、行政降级处分;撤销李权党内职务、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同时,对张观日、刘伟明等22名党员人大代表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另外,由于柯建明、陈康伟、李天海已涉嫌犯罪,正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5月28日至29日,浅水镇召开第14届人代会,29日选举镇人大主席、镇长、副镇长。选举结束后,吴川市有关部门收到有关柯建明等人在选举中涉嫌贿赂代表、以钱拉票问题的举报后,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查处。
“贿选案调查组”查明,浅水镇第14届人代会召开前,柯建明、李天海、陈康伟、李建辉等人为了当选副镇长,先后独自或通过村干部张观日、刘伟明等镇人大代表充当中间人,分别向部分镇人大代表每人行贿500元。在此案中,柯建明共向39名人大代表行贿钱物折合人民币1.95万元;李天海共向37名人大代表行贿人民币1.75万元;陈康伟共向38名人大代表行贿人民币1.9万元;李建辉共向15名人大代表行贿人民币7500元(没有当选)。原副镇长李权在选举前,通过电话或其他渠道要求代表选他为镇人大主席,许诺当选后每人送现金400元 500元或请吃饭。
此外,浅水镇第14届人代会出席大会的镇人大代表57人,涉案收受钱物43人。其中,为贿选人发送钱物、串连拉票的镇人大代表张观日受贿2500元,镇人大代表、石碧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伟明受贿3700元,其余镇人大代表受贿金额1000元至2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