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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两起重大编造、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2003年03月01日 02:46:19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郭贝 记者陈杰人)一个为了泄私愤,一个出于恶作剧,以邮寄信件或打电话的方式,将自己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向警方和其他单位传播。公安机关日前成功破获了发生在上海和南京的这两起虚假恐怖信息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抓获。公安部今天在北京通报了这两起案件。

  2002年11月4日,周长林自称恐怖组织,先后向上海电视台和武汉某公司等5家单位邮寄恐吓信,扬言将对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重要建筑实施爆炸。上海市公安局全力侦破,于2002年11月15日将周长林抓获。

  周长林供述,他从1991年开始炒股,一度积累了近千万元资金,但后来损失严重,因此对社会不满。为了泄私愤,他编造了恐怖信息并进行散发。周长林现已被依法逮捕。

  2003年2月10日,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电话,称“南京火车站将发生爆炸”。经江苏省和南京铁路公安机关全力侦查,制造这起虚假恐怖信息案的犯罪嫌疑人武海魏于2月14日在南京被抓获并被刑事拘留。经查,武的行为竟然是出于恶作剧,他还多次拨打南京市110报警电话。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都必须予以严惩,公安机关有能力、有决心侦破此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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