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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勇强:零错案的职业化法官
2003年03月02日 02:12:31

本报记者 王海洲

  全国模范法官、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盛勇强对待荣誉很低调。

  2月23日,记者随采访团赴上海采访盛勇强的先进事迹。采访中,记者向盛勇强索要其好友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采访,但被他婉拒。

  盛勇强解释:“近段时间很多同事、朋友的正常生活因为我被打搅,很感过意不去,真的不忍心再干扰更多人的生活。而我也希望保留一些属于私人的空间。”

  盛勇强今年38岁,现在已是上海法院系统,乃至全国法院系统的“老榜样”了。记者粗略统计,1996年以来他获得了至少11个省级以上荣誉。

  这么多荣誉集于一身,盛勇强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盛勇强现在的搭档、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孙培江说,盛勇强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善于发现问题,善于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

  近年来,占上海法院各类案件总数近60%的民事案件,连续以每年10%的幅度递增,而民事法官数量却没有大的增加。基层法院民事法官的办案压力很大,经常加班加点。

  盛勇强认识到,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光靠加班加点,只能解燃眉之急,决非长久之计。去年8月,盛勇强组织制定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若干操作规程(试行)》出台。

  “这个简易而不随意的《规程》有效缓解了民事审判的压力,各方反映良好。”孙培江认为,《规程》的制定显示了盛勇强深厚的法律功底。

  孙培江说:“在我们的民事审判中,合议庭开庭“一人审两人陪”或合而不议、开庭走形式的问题过去一直比较突出。这一问题不但导致很多当事人的不满,还影响到了案件处理的公正和效率。盛勇强制定的这套合议庭工作规程现在已推广到上海三级法院民事审判中,最高法院也对这一《规程》给予肯定。

  1999年5月,时任副庭长的盛勇强受命担任民庭案件流程管理试点合议庭的庭长,就如何强化合议庭职能,落实好合议庭负责制进行探索改进。

  1年以后,一套庭前合议、庭上审议、庭后评议的合议庭日常工作规则在盛勇强的“操持”下迅速成熟。在当年上海高院案件质量检查中,试点合议庭被抽查的案件,检查结果全部满分。

  1995年,随着国家加强宏观经济调整,上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大幅度增加。而此时受命担任民庭办案组组长的盛勇强多年广集博览所储存的“能量”正好派上用场。

  当时担任办案组书记员的赵明华说:“由于高院民庭办案人员只有3、4个人,而且很多案件类型都是第一次遇到,案件积压的情况比较严重,有时能达到200多件。大量案子超审限,人大代表意见很大。”

  “现在房地产业广泛采用的包销售房模式,在六七年前可是新鲜事物。法律没有规定,法官没有见过。”赵明华讲述了一件由盛勇强主办,至今还能给他启发的案子。

  上海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了一批外销公寓,将房屋销售全部发包给香港某房产公司在境外销售。双方为了逃税先后签定了两份委托销售合同。但后因双方在售房价款的提成上发生纠纷,对簿公堂。

  “当时很多人认为没有法律依据,这个案子很难处理。但盛勇强经过广泛查阅资料和调查之后,不但做出了双方都服气的判决,而且还补缴了偷逃的税款。”赵明华说,这个判决在当时对上海法院处理此类型案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规范作用。

  据介绍,到目前盛勇强共审理过1000多件民商案件,但在他的审案记录中还是“零错案”。

  华东政法学院傅鼎生教授这样评价盛勇强:一个职业化的法官,注重知识和专业的积累,体现出了新时代法官的方向和特点。

  (本报上海3月1日电)

 

高法表彰全国模范法官盛勇强(200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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