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在北京西城区羊肉胡同内,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悄然间挂牌成立。在中心提供的介绍材料中,它的另一个名字被圈在了括弧中: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
有关人士指出,一个中心两个名字的背后,透露出国土资源部在机构改革中,适应转变政府职能,改变管理方式的一个信号,这也为即将提
交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向作了一个细微的注脚。 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张婉丽直言中心性质的特殊色彩,即从事公益服务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她明确定位:中心既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企业,而是NGO(非政府组织)。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是国务院各部门中第一个成立专门从事法律和调处事务事业单位的,颇有些先行、试点的意味。“因为没有先例可循,我们当不了‘模仿秀’。”张婉丽说。
而人们的疑问来自于:在国家从严控制新增事业机构情况下,中编办为什么会批准成立这样一个中心?
张婉丽言简意赅:需要。她说,当前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十分活跃,国土资源管理市场服务领域中出现了新情况,一方面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主管部门解释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准确披露不动产信息等各种需求十分迫切;另一方面,不动产权益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日益增强,依法维权的需求日益增多。在政府机构精简、人员编制紧张,特别是强调转变政府职能的情况下,成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法律事务中心可谓应运而生。“从深层次看,这符合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方向。”
据介绍,该中心宗旨立足于“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授权、委托,办理涉及国土资源法律、不动产权益纠纷、土地矿产市场信息等事务性工作。为面向市场和社会提供服务,中心开通了我国首部土地矿产咨询热线电话:16896965。对于农民和社会困难人员,中心提供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