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首次向社会发布今年1月当地民间借贷利率监测结果。加权平均后的月利率为9.347%。其中,最高的月利率为20%,最低的月利率为5%。3月1日,《浙江经济报》在头版头条位置予以公布。
不消说全国,就是在中国市场经济“发祥地”的温州,这件事也堪称破天荒的头一遭。
读到此消息,我首先想到的是央行上月20日公布利率市场化改革思路的另一则消息(见2月21日《中国青年报》)。在那则消息中,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原则是,“先外币、后本币;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 如今的民众对政府的金融政策走向非常关注,而业内外相当数量的读者则对金融改革的举措极为敏感和关切。把央行的一家地方分支机构首次公布民间借贷月利率与央行公布利率市场化改革思路联系起来,既令业内外有识之士欣喜,又为揣测今后一个时期国内金融政策走向的人们提供了新的想像空间。
长期以来,政府的金融政策相当“保守”,对于客观存在的民间借贷,经历了由禁止、打击到默认而不提倡的过程。视民间借贷为“洪水猛兽”的主要理由是,担心引发以高利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事实上不少地方也确实出现了程度不同的非法集资,甚至有些还酿成了犯罪),冲击国有金融产业,波及社会的稳定。
然而,市场经济在不断发育,人们的金融投资意识和防范金融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生成。与此同时,由于国有金融产业的自身改革远滞后于现实社会经济的市场化潮流,企业和自然人日益广泛的金融需求,与国有金融业所能提供的有限供给或服务相互脱节。在各地普遍存在的民间借贷中,真正行欺诈之实的“借贷”犯罪日趋减少(现有法律完全可对其进行有效防范)。
这个判断并非仅凭感觉得出,此次央行温州支行的监测调查就很能说明问题:监测调查选定30个民间借贷较活跃的乡镇作为监测点,选取样本300个,结果发现,当地民间借贷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借贷期限以6至12个月居多。也就是说,一来证明了当地国有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供应不足,二来借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而非金融投机。
这个调查表明,有需求就必有市场―――需求培育、发展、规范着市场。而政府金融监管放弃“堵”的套路、改为“疏”的策略则说明,市场经济是本教课书,市场理念是种催化剂。它逼着政府监管部门转变职能,催化着监管政策和手段趋向理性与务实。
党的十六大以后,发展民间金融的呼声再度高涨。而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此提议恐怕又将成为一个重要话题。究竟会不会在更大程度、更大规模上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准入呢?笔者的判断是,争论也许还会存在一个时期,但答案却已提前给定―――首次公布民间借贷利率就是一个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