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为刚降生的爱女买新车惹起了不小的风波,他被指在增加汽车登记税前突击买车,是为了避税。3月9日梁锦松在官邸会见记者时强调,买车完全不是为了避税,“为了以最高要求标准表明心迹”,以购车所差税款的两倍,即10万元赠予慈善机构。10日傍晚,梁锦松再度在政府总部会见传媒,再次为买车事件认错,并把捐给慈善机构的金额由原定的10万元增至38万元。“作为问责官员,我明白必须充分执行律己以严之原则,必须在市民大众眼中达到最严格的要求标准。我会吸取教训,并期望能继续以至诚的态度服务市民大众。”
我以为,梁锦松在整个购车事件中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他向市民大众的道歉和保证是诚心诚意的。梁锦松作为一位中年得女的父亲,为自己的爱女买车遭受到如此责难,我甚至感到有些于心不忍。他的“痛改前非”的举动令我感动。因此,从目前方方面面对购车事件的反应来看,可以称之为“梁锦松效应”。
为什么香港会产生“梁锦松效应”呢?有论者认为,这是源于政府官员的“公事和私事”都“公开和透明”的结果。但我以为,“公开和透明”只是一个外部条件,但这个外部条件却不一定能产能如此良好的结果。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官员甚至只是小科长开着高级小轿车上下班,以至于某省的高级官员在会上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但为什么没有产生类似的梁锦松效应呢?
我们再回到购车事件中。我们不清楚梁是否知道港府要提高汽车首次登记税,有两种可能,一是他确实不知道,但作为港府的问责高官,是无法回避向市民交代的;二是他知道,但“想在爱女出生前为爱女准备一切”因而急于买车,并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也就是说,他这样做是无意的。从结果上看,他可能真的不知道,也可能真的没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因为他若真是想赚取购车税的差价,完全可以偷偷地买,或以他人的名义来买(在我们这里是很普遍的),因为,他若按照一套潜规则行事,真的想拿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谋私利,或进行权力寻租,他可以有很多其他办法来避免目前受到指责的处境。
但他为什么没有这样做,而是书呆子似地直来直去呢?因为他是“无心之失”(董建华语)。但即使这样,他还是受到了公众的指责,受到行政长官的批评。他自己以捐款形式表明自己的公心和无意。这一切,是因为在香港,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媒体和市民都有强烈的规则意识,规则强于潜规则,规则战胜了潜规则。规则是一种制度性的文化,在这种文化环境里,规则大于潜规则,扼杀潜规则于摇篮之中,使潜规则没有生存的土壤。如果不是这种制度性的规则文化,而是按潜规则行事,其结果必然不是这样,尽管在我们这里比“购车事件”更腐败的幕后交易很多,有的甚至是公开化的,但却产生不了“梁锦松效应”。
“梁锦松效应”表明,那些或已赴黄泉路、或已身陷囹圄的腐败官员其实是这种潜规则的牺牲品。若在他们还处于类似购车事件的萌发期就受到有效的监督,不断强化其规则意识,那么,这些官员的命运应该会好些。
“梁锦松效应”给我们做了一个良好的示范,现代社会应该形成这样的规则文化:整个社会,不仅是政府部门,还有媒体和无数民众都遵循这种规则,都按照这种制度办事,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健康,更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