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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非法鞭炮生产点爆炸的伤情调查
2003年03月31日 01:15:37

本报记者 郑燕峰

  本报淄博3月30日电

  地下烟花厂炸了

  “就像雷打在头上,轰的一声,玻璃哗一下就碎了,房子也裂了。”说起3月15日晚上那次爆炸,北岭村的村民心有余悸。

  北岭村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爆炸发生在村北头一间旧厂房。“记者在事故现场南面的地上看到,人的肠子、骨头四处散落着,厂房附近的公路上全是飞落的砖石,现场一片狼藉。”3月16日,当地一家媒体的报道作了这样的描述。

  3月17日,淄博市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一位市领导的讲话稿说:“3月15日21时40分左右,周村区南郊镇北岭村北岭油墨助剂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死1伤。”

  这份材料说:“经对现场及有关人员初步调查,周村区南郊镇北岭油墨助剂厂是个体企业,业主李凤明。该企业春节前已经停产,李将部分厂房承租给邹平一个体户,隐蔽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酿成爆炸事故。”

  北岭村村民在发生爆炸后才知道,有人在村里私造烟花爆竹。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爆炸现场南邻的玻璃制品厂有4间办公室被毁,厂区玻璃全部震碎,厂房屋顶坍塌,一名职工被玻璃划伤,直接经济损失七八万元。3月25日晚,工人在维修厂房时又发现一块人的膝盖骨。北岭村和周边地区多间房屋被震裂,爆炸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关部门正在统计。

  周村区安监局王善平局长说,区安监局当晚10时15分左右接到举报赶到现场,公安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全部监护,倒塌16间房屋,具体死亡人数现场无法查清。

  王善平说,据村支书介绍,李凤明的企业春节前就停产了,大门一直锁着,每天见3个人出入,一个老头、一个妇女、一个年轻男子,村民以为是看家的,直到事发当晚才知是生产礼花弹。

  负责调查此事的周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长李洁说,雇主叫吕宗波,邹平县邹平镇东杨堤村人。去年年底,吕宗波租了李凤明的3间厂房,说是做服装,月租500元。今年2月,李凤明发现吕在做礼花弹,告诫吕说这样做非常危险,还违法。但吕自称干了多年,没问题,李凤明便未制止。他说,李凤明和为其租房搭桥的中间人汪俊修,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悉,汪不仅是中间人,而且还向吕提供生产礼花弹的材料。

  李洁说,事故原因可能是在操作过程中,硫磺和银粉受潮引发爆炸。第二天,警方在现场清理出两编织袋共3木箱礼花弹。

  究竟死了几个人?

  3月18日,当地媒体均报道了全市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关于这一事故的死伤数为2死1伤。但在当地,关于这次爆炸的死伤人数有多种传闻。本报甚至接到电话声称:爆炸造成10余人死亡,近百人受伤。3月26日,记者赶到现场。

  “现场2死2伤,其中一个伤者抢救无效死亡。我们是这样报的事故。”3月28日上午,李洁说:“现在确认的是3死1伤。”这一数字显然比市领导通报的数字多了1人。

  在周村解放军148医院急诊中心观察病房,爆炸中惟一生还者陈华美正在接受治疗。今年26岁的她是青州市庙子镇马岭杭村人。她颅骨和右腿骨折,身上多处烧伤,肺部伤势严重,听力很弱,目前病情趋于稳定。她的姐姐、29岁的陈翠英,在这次事故中死亡。

  148医院太平间里还停放着另一位事故死难者:26岁的孙红丽。她是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人。

  陈家和孙家说,自己的孩子是被骗招去的。孙红丽的姐夫田照军说,3月12日,孙红丽和陈华美出门,说到服装厂打工。后来陈华美给家里打电话说,让姐姐也去干钉纽扣的活,3天后,就出事了,家里才知道是干这种活。

  除了这3位打工妹2死1伤外,另有一具男尸,原停放在淄博市法医鉴定中心,3月26日被公安部门处理了。

  3月28日,李洁大队长说,这具尸体是雇主吕宗波,“前天他的儿子和弟弟辨认了尸体,弟弟签了字,家里决定尸体不要了,交公安机关处理,警方便在一个公墓将尸体埋了。”

  李洁同时承认,尸体“面目全非,仅是躯干,真正查明身份要做DNA检验”。他说,根据调查和死者家属辨认,由刑警确认是老板的。

  这具男尸是否就是雇主?陈华美和孙红丽的家属提出质疑。

  陈华美的父亲陈连洲和孙红丽的父亲孙其贵说,家里是在3月19日接到医院电话,才知道出事了。3月20日,他们赶到事发现场辖区贾黄派出所了解情况,“最初,派出所指导员说老板抓起来了,见见老板也行,后来分局治安大队李队长来了,说老板被炸死了。”

  3月27日下午,在贾黄派出所,指导员孟凡钦说:“姓吕的可能当场死亡。”

  陈华美的堂哥陈立志说:“我妹妹清醒后告诉我们,出事当晚老板不在现场。”

  3月28日,陈华美告诉记者,干活的总共4个人,除了他们3个女孩,还有一个男孩叫李本彬。出事时,“老板大概不在。”

  对此,李洁大队长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一些事实还不清楚,是不是吕宗波还需要进一步作检验,所以只是埋葬而非火化。”

  如果死者是老板,李本彬也失踪,那么事故死伤人数将升至4死1重伤。

  安全责任有多大

  3月12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刚刚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其中,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是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之一,由公安部门牵头整治。

  周村区安监局局长王善平说,淄博市仅有一家烟花爆竹生产厂家,但据公安部门介绍,当地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正呈现广泛性、灵散性和流动性的新特点。这些非法窝点采取反季节、反常规生产,多租用空闲房屋、农村庭院,隐蔽性强,同时生产带有家族性。

  根据规定,一次死亡3人以上属于重大事故,两人以下算一般事故。当然相应责任也是不同的。

  据了解,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城建工作的副区县长、安监局长、公安局长,每人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纳安全生产抵押金。同时淄博市制定了百分制安全考核细则,对各区县每年的安全事故制定了控制目标。根据目标和抵押金制度,有关责任人不仅面临奖惩,严重过错还将面临一票否决的命运。

  那份紧急会议的领导讲话中写道,淄博市“3月份事故形势严峻,在16天的时间里已发生事故12起。”

  王善平局长说,根据2003年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周村区的事故控制指标规定:“非煤工矿、商贸、建筑等企业职工死亡人数控制在4人以内。”

  王善平说:“虽然北岭村事故是非法制造爆炸物品,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但有关部门应该有安全生产责任。根据考核细则规定,责任在对闲散地转承包中出现的问题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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