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日渐平静的思科诉华为事件在近日再起波澜,华为针对思科咄咄逼人之势寸土不让,关键时刻向法庭提交了反诉提纲,包括一份长达46页的答辩词、3COM首席执行官BruceL.Clanfin先生的证言、斯坦福大学资深软件专家Dennis
Allison先生的证言以及两位华为公司员工的证言。对《华尔街日报》相关报道称“华为承认拷贝极少量思科软件”,华为公司解释道,华为否认已经承认拷贝思科软件的说法。华为只是在答辩词中提到VRP中可能包含了思科公司EIGIRP协议模块中的一些代码,所涉及的代码所占比例不到VRP150万行源代码的2%,而且该模块已经从新版软件中删除。
华为联手3COM
3月20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美国3COM公司联合宣布,双方将组建合资企业―――华为-3COM公司,共同经营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华为3COM合资让双方优势资源实现了高度互补,华为、3COM单打独斗挑战思科的能力都显不足,以前华为还只是思科未来要对付的潜在对手,而华为3COM合资公司已经是思科现在就必须严肃面对的现实对手,这是有望改变未来数年全球数据通信产品竞争格局的结盟。
思科以攻代守
3月25日,思科宣称,尽管华为已经表示取消了有疑问的那一小部分软件,它仍计划要求得到一项禁止令,禁止华为销售包含据称剽窃思科软件的网络设备。它将禁止华为及任何与之合作的实体销售Quidway路由器系列产品、VRP操作系统和任何使用VRP操作系统的路由器或交换机。思科以诉案来牵制华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目的,一定程度上已经受挫。
知识产权再受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大,跨国公司挟其专利和标准两大利器,不断在全球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同时,它们也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武器,通过有计划地实施专利战略,对我国高新技术领域形成垄断之势。3COM公司CEO
BRUCE
L.CLAFLIN先生在证言中指出,“在同意成立合资企业前,3Com公司已花了数月同华为公司的工程师会面洽谈并测试了产品。在此过程中,本人亲眼目睹了华为公司世界级的工程能力。我相信从合资企业运出去的产品在世界上将是独特的和有竞争力的,并且这些产品是在完全尊重各公司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设计出的。”
和国外相比,在高新技术方面,中国还面临着一个严峻现实:外国专利量远远高于国内专利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做成功者,就要依靠创新,依靠自己的知识产权称雄,若为一个不成功者,也要做一个参与者,主动谋求合作,免遭淘汰。在技术标准战略上尤其如此。
(安安)
综合报道
前期重大事件回顾
美国时间2003年1月23日,思科公司在美国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的美国分公司,要求华为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同时向华为在英国的分销商Spot
Distribution公司致函,要求其停止分销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华为产品,并提出巨额赔偿要求。
北京时间1月23日,华为公司发出声明,对遭受思科起诉一事暂不作评论。华为同时强调,华为及其子公司一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公司的业务运作将正常进行。
美国中部时间3月14日补交了华为前雇员Chad
Reynolds和Jack
Flinsbaugh关于“华为有侵权行为”的证词,以此作为禁止令动议的补充材料,强烈要求法院“禁止华为及任何与之合作的实体销售Quidway路由器系列产品、VRP操作系统和/或任何使用VRP操作系统的路由器或交换机”。
美国中部时间3月17日下午4时,华为公司正式向法院提交18页的初步答辩词,这份法律文件逐条针对思科提出的各项指控,进行了全面否认并提出了三项反诉:华为对思科专利不构成侵权、判决思科专利无效及思科不公平竞争。
美国时间2003年3月24日,华为公司针对思科公司知识产权侵权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