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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给“石家庄难题”解扣
2003年04月09日 01:18:34

鲁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市化是抓手之一。城市化进程从城中村改造切入,又比白手圈一块地“造城”要经济许多。然而,石家庄市的城中村改造却面临着3个难题:社保尚难与城里人平等;村改居面临经费尴尬;公共设施还得自己管理(见3月31日《中国青年报》)。

  “石家庄难题”具有一定的共性,讨论它不仅仅是个
案的意义。

  尚德琪先生就此撰文提出一个尖锐问题:村民变成市民,但他们并没有被融入城市人的序列,只不过是“住在楼上的村民”(见4月1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无论是“石家庄难题”还是尚先生指出的现状,都有“解药”。此间的关节点有两个:一是确立“改造”的理念―――人本的理念;再是控制好节奏。

  笔者所在的浙江某市,城中村改造的力度不比石家庄小,但遇到的“麻烦”却不多,至少没出现明显的“石家庄难题”。依我所调查过的一批个案分析,关键是抓住了以下几个环节:

  改造城中村先抓村集体资产改制。

  城中村有个普遍的特点,与一般的农村行政村对比,现成的三产资源是城中村的主要集体资产,由于资产置于城中,资产形式又以实物交易市场资产为主,外加经营方式灵活,基本都属优质资产。借助市场,将这些资产一切为三,变现的部分按人头分到个人;不易或不舍得变现的部分量化成村民的股权。民主选举股权管委会,村民变为居民,原村民的股权属性不变―――可转让、分红等;留出少量的股份归股权管委会掌握,其收益用于解决村改居过程中及过程后可能出现的不可预测的遗留问题。股权管委会独立于社区的管委会,收益的对象只限于原先的村民。如此,村改居的最大阻力基本消解。

  土地收益切出一块用于原村民的养老保障。

  “村改居”使独立的农家小楼变成了商住楼,土地容积率大幅提高,在预留公共设施用地和小区绿地之后,尚有一半以上的土地成为商业性用地,按市价变现或由政府出面收购储备为城市商业用地后的收益,在按政策扣除各种费用后,集中用于续接原村民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除此,再从农地“变姓”后的收益中切出一块建立“扶贫基金”,专款用于原村民中老弱病残等缺少基本劳动能力者的常年性低保(目前的标准是每人每月80―――100元左右)。

  “村改居”,从户籍入手是形式,拆农家小楼建容积率较高的商住楼是内容,通过土地置换产生的收益一次性解决原村民的后顾之忧是根本。

  以上两个环节,前一个环节着重于承认原村民对村级集体资产拥有全部产权(股权),且这个产权不随村民身份的改变而被剥夺,后一个环节注重于对村改居改造过程所出现的土地“增量”收益进行合乎情理的分配。而新村民统一入住商住楼这一招,则将新社区的公建配套费融入了商品房的建造成本之中。结果,类似于“石家庄难题”中的诸难题均化解于无形。

  整个过程下来,政府、原村民、开发商、城市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商等都是赢家。这个套路借鉴性很强,做起来也不算太难,真正难的是,地方政府在主事城中村改造中能否摆得正自身的位置。

  还有一个环节也不能忽视,即“改造”过程要坚持量力而为。城市扩容是个渐进过程,城中村改造也应逐年进行。原有的城中村消失后,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又变成了新的城中村,由于多数实物交易市场须置于城郊结合部,实物交易市场的自然性外延,可在几年内将新城中村的三产激活。到时再改造这些城中村时,政府和村民的手头又有了从容应对类似“石家庄难题”的“支付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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