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国平 记者李立红)北京市交管局4月8日向社会公告:从本月15日起,在本市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之间发生的追尾等29种交通事故,肇事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如当事各方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只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应自行快速撤除交通事故现场,并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各持一份,协商解决赔偿事宜。人民、太平洋、平安和华泰四家保险公司均可凭《协议书》和勘察事故车辆后,对自己承保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理赔。据悉,这种做法在全国还是首创。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驾驶员:发生上述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先记清对方车辆的车号和车型。当事各方填写的《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均应妥善保存,它将成为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以及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的重要证据。
记者看到,《协议书》为折页,折起后,仅有半个手掌大小,方便驾驶员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