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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时评
民航听证会多此一举
2003年04月17日 01:28:07

鲁宁

  前两天有报道说,新组建的国家发改委要牵头召开民航运价听证会,我当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4月15日《中国青年报》的最新报道确认,民航运价听证会定于本月24日举行。

  片面地理解《价格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发改委似乎有理由召开一个针对民航运价的听证会,因为民航运价一直受政府的管制。考虑到政府以往决
定民航运价从未倾听过民意,这回开始意识到要尊重民意了,好歹是个进步哩!

  可一旦全面理解《价格法》第二十三条,疑虑就出来了,因为该法条这样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换句话讲,也只有涉及到以上三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调整―――且要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前提,政府才有必要、才该召开相关听证会征求民意。

  航空公司是以盈利为根本性经营目标的国有企业。它所提供的客货运服务一不涉及公用事业,二与公益性服务不沾边,三与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无涉,且国有的中央和地方航空公司并非独家经营,不像铁路运输业那样依然存在自然垄断。故而,无论是讲法理还是论情理,各家航空公司都该根据自身的经营定位确定个性化的运费价格。至于运价涨落,各家航空公司都会根据自身在市场中的竞争态势作出选择。

  一个理性、超脱、依法办事的政府,对此理应持不予理会的正确态度。现实的情形是,政府对航空公司一直管着不该管的事、操着原本无须操的心。继续热衷于管制航空公司的运价,把话说重了,就是继续坚持越位管制的“错误”。

  我揣摸,国家发改委之所以要开运价听证会,很可能还有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考虑。各航空公司为争夺客源一味降低票价,甚至亏了老本也在所不惜,直至各航空公司出现所谓的恶性竞争,国有资产岂有不流失之理?可这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是,各航空公司都有大量的运能长期空置,不加以尽可能的利用,购买或租赁飞机的租金、利息照样得付,正常的维护费用一分不能减少,折旧计提和飞机老化不可避免,上列各条,哪一条又不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

  降运价导致运费收入减少的流失是明的,而飞机“休眠”所引发的一系列流失是暗的。同样都是流失,就该对两者的损失程度实事求是地评估。仅从明流失的单一性及暗流失的系列性,旁观者都能分辨出后者的损失更大,带来的连锁性后果更严重。此时,政府该侧重于帮助航空公司解决暗流失的问题。

  解决系列性的暗流失,就该从唤醒“休眠”的飞机着手―――允许运价随行就市,甚至可以立足于把原打算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潜在乘客争取过来。反之,政府硬性限定航空公司的运价,不管其初衷如何,等于硬逼着各航空公司白白放弃潜在的市场机会。当然,各国有航空公司经营不善的老大难问题不仅仅始于盲目扩张所造成的运能严重过剩问题,尽管其也进行了面上的重组改革,但始终不敢涉足产权多元化这一根本性改革。这才是整个中国民航缺乏效益的根本症结所在。对这个根本,何时可破题难以预料,但无论如何,政府也不该再用运价捆住航空公司的竞争手脚了呀!

  以往,政府出面搞的机票价格联盟、禁折令、航线联营等限止降价的办法,都已成为市场经济的笑柄。这一次仍想通过“听证民主”继续管制航空运价,政府能如愿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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