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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六大报告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充满希望
――论“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003年06月08日 00:19:03

房宁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中国共产党历来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在为争取中国人民的自由
和解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道路上,进行了长期的奋斗和探索。在这期间,取得过伟大的胜利,也出现过失误,遭受过挫折。经过长期的探索,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终于找到了结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充分体现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的民主政治模式。它既不同于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又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当代的新发展。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对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扬弃和超越。资本主义政治文明所取得的最重要成果是,权力制约原则的确立及其实践,即形成了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人们一般称这种类型民主政治为“三权分立”。经过长期的探索、发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已经相当的成熟和稳定。这个体制,一方面保证了资本家阶级始终占有社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又使资本家阶级及其各个集团在社会生活中受到一定的制约。在保障资本家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同时,使社会矛盾得到缓和,有利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迄今为止,不同社会中民主的性质、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但民主毕竟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民主的类型不同,但对其功能的要求却是一样的,即要监督和制约公共权力,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矛盾的平衡,达到长治久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立足于人类历史舞台,必须找到并建立起自己的政治民主的实践形式。社会主义制度能否得到巩固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

  社会主义革命是人类历史最深刻的社会革命,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新生事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任务非常艰巨。马克思、列宁等革命导师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即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从少数人的民主转变为多数人的民主,是民主政治历史上最伟大的飞跃、最深刻的变革。但原则确立之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结构、形式,则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在探索的过程中,包括前苏联、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既发生过过分集中,压制民主的倾向;也搞过“大民主”,破坏了法制,走到另一个极端。这些都表明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非常艰难、复杂的。经过长期反复的探索,今天中国共产党人终于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中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民主政治结构的确立,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义重大,它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找到了一个具体的实践模式。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这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纲领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社会实践当中。在当代世界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中,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意志需要其先锋队进行概括和表达;人民民主是达到现代化和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但民主体制仍需要集中和科学的指导,即对来自各个方面的,对人民群众中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和愿望进行综合,形成统一有效的意志和可以付诸实践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因此,要保证人民民主实践的正确方向和有效性就需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要达到重要目标之一,同时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参与不断的扩大和加深,人权状况改善和进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条件。它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促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的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减少并及时克服官僚主义;有利于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并使各项决策实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领导最终要通过宪法和法律体现于国家的治理之中。在当代中国,无论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实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和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的程度最直接地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将这三大要素融会贯通,进一步完善体现三者有机统一运行体制和操作机制,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探索。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表明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走西方多党制、议会民主的道路。历史一再表明照抄照搬外国模式是没有出路的,中国的政治发展必须走自己的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式的民主政治模式,正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参与式民主,既保证了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又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具体的实现途径,较好地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在法制的轨道上有机结合起来。沿着这个方向,继续积极稳妥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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