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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名民工集体患尘肺病求告路漫漫
维权为什么这么难
2003年06月16日 01:17:33

本报记者 万兴亚

  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新庄村、夏家村和古庵村,聚居着50多名来自重庆忠县从事蔺草编织的打工仔、打工妹,他们都是尘肺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因为住了几百号民工,以前这3个村叫“民工村”。但是自从大批民工患上尘肺病后,当地人就把这里叫作“尘肺村”了。从去年5月以来,这些尘肺病人就陆续停止了打工,开始奔波在各级政府和医疗部门之间讨说法。但是近一年过去了,他们中除少部分接受了“私了”外,大多数仍然在无助地等待。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多久,而他们中有的人病情却在一天天地加重……

  找到证人只是万里索赔的第一步

  记者见到刘海碧时,他正窝在古庵村一间出租房的床上,51岁的人看上去像个60多岁的老头。采访时,他不停地在咳嗽。

  刘海碧是1993年来鄞州打工的,那时他41岁,正值壮年。他有两个儿女,为了让他们能够上学,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他在一个又一个简陋的草制品厂从事“拔草”工作,每天早上三四时开始,直到晚上9时多才能收工。而这一干就是9年,直到去年年初病发干不下去为止。

  他一直不知道这项工作的危害性,只是在2001年宁波市防疫部门通知老板带厂里的工人去检查时,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他要求老板为他换一个工种,遭到老板的拒绝。

  他现在是二期尘肺病兼合并肺结核患者,去年在家治了一年的病,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这期间,他最后一次工作过的那家草制品厂已经被转手,当时的工友现在也很难再找到了。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了两个,离法定的3个证明人还差一个。重庆忠县法律援助工作者黄学权说,找到证人仅仅是刘海碧万里维权索赔路上的第一步。

  像刘海碧这样的“拔草工”,忠县有很多。其中,病情最厉害的要数李帮财。

  记者前去采访时,他正好到市里医院抽肺水去了。

  黄学权说,李帮财是最早被发现患有三期尘肺的忠县民工。那时(2001年)李帮财不懂法,也没有人告诉他,他就和用人单位私了了,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了他5万元钱。回到重庆后,李帮财病情加重。眼看着那点赔偿费一天天地减少,他慌了神。在向律师咨询后,李帮财感觉自己受骗上当了,又回到宁波向用人单位讨说法。

  李帮财的弟弟说,李帮财肺水已被抽了3次,随时都有可能死亡。而厂方赔偿的5万元钱基本上花光了,现在等着用人单位拿钱救命。李帮财的弟弟自己也患上了尘肺病,他的另一个哥哥也是这样。由于厂方不配合,他这位哥哥至今还没有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

  48人中只有13人获得了赔偿

  刘海碧这些尘肺病患者都是因为长时间在宁波的蔺草行业工作而导致的。

  蔺草,是宁波鄞州区著名特产。上个世纪90年代鄞县从日本引进设备和技术,大力发展草编生产,目前其蔺草编织品产销量占全国的70%。各个草制品厂大量雇用外来民工,其中主要是重庆忠县和江西瑞金的民工。

  忠县民工从事的主要是“拔草”、“配草”工作。“拔草”代表了一系列的工序,先要把蔺草放在药水中浸泡,然后烘干,最后用手将草上的灰尘抖掉。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比如戴口罩),这些工序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就会被作业者吸到肺中,导致尘肺病。这种病有很长时间的潜伏期,有的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能被发现。

  医学上把尘肺病患者称为不可逆转病人,其主要症状是胸痛、咳嗽、气紧。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患者的病情会逐渐恶化,最终导致死亡。

  今年2月,忠县政府向宁波派出了法律援助工作组,帮助、协调本地民工的维权活动。工作组已经先后向当地卫生局报送了3批需要检查的民工名单。在前两批129人中,已经确诊患有尘肺病的有11人,怀疑是尘肺病需要进一步确诊的有16人。而根据鄞州区卫生局提供的数字,截至今年2月底,在忠县民工中,已经确诊为蔺草尘肺病患者的人共有48人,其中一期30人,二期18人。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在确诊过程中。

  在确诊的48人中,只有13人获得了部分赔偿,另有20多人开始请代理人索赔。他们在索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单位不给盖章进行职业病鉴定、不被承认双方曾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对工伤认定和仲裁结果不服等。

  周国伟揭开了大规模维权的盖子

  蔺草尘肺病和忠县民工的命运之所以引起了广泛关注,得益于一名叫周国伟的忠县农民。

  记者在夏家村一个出租房里见到了这个38岁的汉子。

  周国伟一脸倦容,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他被认定为一期尘肺,六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老板认为我们外来民工想以病发财,其实,我们只是想合情合理解决问题。”

  7年前,周来到宁波鄞州的草席厂打工。去年1月14日,老板要解雇周国伟,一同被解雇的还有几个跟周一样的老工人。这事引起周的警觉。常常看报的他知道接触灰尘久了,可能得职业病。况且这之前已有两名忠县民工被抽查出患了职业病,周也感到身体有些不适。于是,他到当地医院检查,结果是他已患上尘肺病。他赶紧找到厂方,要求进一步检查,老板却以“有病不关我的事”,要周找区政府,区政府又把球踢回厂方。去年5月,他找到厂方索赔,但老板拒不认账。

  去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始正式实施,当地政府要求部分企业组织民工到当地防疫站做检查。去年7月5日,周国伟拿到了老板出具的检查证明,10月中旬,他得到了自己为“尘肺一期”的结论。

  从去年3月,一些被查出患职业病的忠县民工就开始委托当地律师打官司,但一直没有进展。一些民工跟老板私下达成调解协议,用几万元不等的代价,私下一次性“了结”。

  “按照《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参照宁波当地的收入水平,职业病严重的民工至少应得到30多万元的赔偿,但老板根本不干,我们只有用法律讨个说法。”拿到宁波当地防疫站出具的病情证明后,周国伟开始了漫漫维权路。

  最难的也是最头痛的是盖章

  周国伟从报纸上了解到重庆元炳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十大维权先进单位。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去年10月,周国伟给元炳律师事务所寄了一封求助信。这封信被转到了律师事务所欧帮东和程昌平律师的手中。看过信后,欧、程二人感到事情严重,决定为这群陷入困境的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第一次,他们接受了周国伟、陈伟、周庆于、李帮成的委托。

  他们迅速赶到浙江鄞州调查。几天下来他们发现,从忠县过来的患者人数很多,而且当地对相关理赔工作设置了很多障碍。欧律师就将他所了解到的情况通报给了当地电视台,当地电视台又将这一情况转告了民工们所在忠县政府。

  3月11日,鄞州区政府代表和前来的忠县政府代表召开了关于妥善处理民工蔺草职业病的政府间协调会。

  3月29日,记者在鄞州见到了忠县司法局的吴科长。当时,他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多月。他说:“我原以为很快就能回去的,没想到事情这么难办。”

  随后他解释,不能说鄞州区政府对这个事不重视。但是,具体办事的各个部门事实上在采取一种合法的软抵抗,拖延整个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比方说,和民工调解时,不让忠县方面的法律援助人员到场,等等。

  记者在宁波采访期间,正好赶上了黄启华诉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案子开庭。开庭时,旁听席坐了20人,其中只有包括记者在内的3人不是尘肺病患者。

  黄启华也是忠县人,从1991年开始,一直在鄞州区的各个草制品厂工作,今年1月被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为二期尘肺。他随即向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今年2月21日,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文告诉他,承认他长期在鄞州区的各蔺草编织厂从事拔草和配草工作,但是鉴于他最后工作的鄞县横街华平编织厂是个体工商户,根据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暂不受理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精神,他们决定对黄启华的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记者注意到,宁波市下发的这一文件是在有关尘肺病患者的大范围维权行动开始后不久出台的。但是,在忠县政府和鄞州区政府的会谈纪要里,对于这种情况,明确要求予以认定。

  对于周国伟们来说,最难的也是最头痛的,就是盖章。

  按照去年开始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但是该法又规定,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必须有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这是前提。

  黄学权告诉记者:“用人单位根本就拒绝在上面盖章,有的甚至不承认劳动关系。当职工找到上级主管部门时,主管部门又说厂方说了算。”

  叶国忠夫妻双双患上了尘肺病。他们等单位盖章花了大半年的时间,到有关行政部门做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又花了很长的时间,直到去年12月,这些认定材料才下来,他们才得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立案。而同样是尘肺病患者的黄启华、李正芳等,则因为单位不盖章、不认可存在劳动关系,将单位送上了法庭。

  企业主也有他们的道理。华艺编织厂朱光华经理说:“在我们这里从事蔺草生产的企业多达300多家,而这些企业用工都是流动的。有的民工在我这儿工作过,但是时间都很短,诊断出了病以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赔偿却要由我们一家企业承担,你说这公平吗?”

  申请劳动仲裁先要收五六千元

  在鄞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给叶国忠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上,其中第2条是“按照规定,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5日内向本委预交受理费20元,处理费4730元”。在这一条中明确指出,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据了解,像叶国忠这样,仅收4730元的预收处理费用算是低的了。记者见到,在该委员会最新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中,这一处理费用已经涨到了6000多元。

  对于一个打工仔来说,尤其是没有了收入的打工仔来说,这笔巨额费用从哪儿出啊?

  就拿叶国忠来说,16岁的儿子因为贫困已经在家乡失学。而他妻子也已经被诊断出患有尘肺病。“每天晚上最难受,张着嘴拼命地要喘息,心里闷得受不了。”叶国忠叹着气,病魔已经让这对夫妻丧失了对生活哪怕最微薄的一丝信心。现在这对夫妻连爬几步楼梯都直喘气。

  叶国忠的处理费是由黄学权垫支的。此外,黄还为另一个民工垫支了处理费。“我也没钱,但相比他们来说,除了尽力我还能做什么?”

  记者就这笔费用的收取原由采访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的负责同志。他说这是依据相关规定收取的,而且是预收,案子结了以后,还会再退回去。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陈处长则说,20元的受理费是国家规定的,至于处理费根据实际开支来收取。他说,在他们市这一级,像李国忠这种情况,可以缓交,甚至申请减免。当记者问到他们是否收过这么高的受理预收费用时,他明确回答没有。

  忠县和鄞州的差距有多大

  记者在采访期间了解到,无论是忠县方面,还是鄞州区方面,一边在申诉和应诉,一边随时准备接受调解。之所以出现了“边打边谈”的局面,因为双方在具体的理赔金额上有差距。

  据了解,鄞州方面能接受的理赔标准是尘肺一期2万元,尘肺一期(带“+”号)4万元,尘肺二期8万元,尘肺二期(带“+”号)10万元,尘肺三期15万元,尘肺三期(带“+”号)20万元,而忠县方面则希望是比这个数字稍高一些,比方说二期提到14万元。双方对依据法律测算的理赔标准都没有“照章执行”的意思。

  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朱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上面的调节标准是由各乡镇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参与的,得到厂方和民工双方面认可的。他说,对小企业来说,如果按照规定的数额来赔偿,他们根本无法承受。

  一家被诉讼的企业负责人说,宁波2002年的工资收入水平是1300多元,而在重庆忠县,远远达不到这个水准:“你说按这个水准理赔公平吗?”

  就在写稿时,记者获得消息,《工伤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这个条例的规定执行。这一条例还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

  第51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52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53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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