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的一个县,为了治机关干部借过生日、孩子升学、老人归西一类红白喜事大办酒席的顽症,下了一剂猛药,出台《严禁干部职工大操大办酒席的规定》。规定一般干部违规的要交1000元“廉政金”,科局级干部违规要交1500元“廉政金”。结果从今年4月1日规定执行以后,有近百个单位的500多人违规,共上交财政
“廉政金”60多万元。仅此,已经足见此《规定》的荒唐,无论是不是科局级干部,基本对这个规定忽略不计。 照理说,在中国整体市场供过于求的今天,消费是爱国,干部自费掏腰包大办红白喜事,起码还有个拉动内需的作用。问题是醉翁干部意不在此,而在借机大收礼金敛钱。请客的酒饭再加上千把块的“廉政金”是成本,而收的礼金是利润。估计以利润之大,成本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才有两个月里,一个小小的县500多人违规。而且礼金这玩意儿起码是灰色收入吧?交了“廉政金”,灰色收入也洗白了,何乐而不为?
这剂廉政猛药,基本不具备可服用性,也就是没有可操作性,反倒是一出“反腐倡廉秀”。老百姓还能不戳这些干部的脊梁骨?廉政雷声不小,可是哪有雨点下来?
把廉政当成秀来做,也算是一大创举。此类秀的花样文章还不少。有地方规定了各市直机关、办、乡镇、库、场公款吃喝的标准。凡超标准的一律交50%的“帮困金”。其实不过是相当于大吃大喝的人多点了几道菜,多上了几瓶酒,还是同样的公款,还是同样的吃喝。据说此规定实行以后,第一批“帮困资金”4.5万元已经送到150户贫困农户和下岗职工家里。公款吃喝了,又兼顾了帮困;既满足了肚里的馋虫,又多了一层帮困的油彩,整个是双赢。用一句电影里洋人常说的话:为什么不呢?还有“公款吃喝实名制”、“公款吃喝指定餐馆”,各种花样文章。这些基本是秀给上级看的,可以做到反腐倡廉年年都有新举措,年年都有新思路,年年都有新规定。
这哪有“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意思?在下这篇小文,只是想说官场不是秀场。各位上级领导别让这种反腐倡廉秀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