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2日电(记者苏敏)面对即将恢复的旅游业务,国家旅游局指出,“为激活旅游市场开展优惠价格促销活动是必要的,但必须优质优价,质价相符,不能搞低于成本价的恶意削价。各类协会应组织旅行社、饭店和景点等骨干企业共同约定和遵守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整体促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和行
风评议部门的监督”。 据悉,旅游企业目前普遍资金周转困难。督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防止新的拖欠款发生,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国家旅游局提出,“禁止各个旅行社以任何借口和名义向导游收取押金、垫付团费和收取人头费等违规行为。对不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