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7月16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机场建设费收得稀里糊涂
2003年07月16日 02:31:35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蒋韡薇)4名消费者代表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对机场建设费的收取问题提出质疑。

  北京消费者代表任穗英认为,机场建设费,使得消费者在乘坐飞机时既增加了麻烦,又增加了开支,不应该收取。

  他的理由是,如果机场建设费用来修建机场,消费者责无旁贷。但是机场建设费
从来就没停止征收的时候。即使应该收机场建设费,也应该把其汇入票价中,不但可以减少消费者登机时的麻烦,也可以节省场地租赁、人员等必要的支出。

  而来自湖北的代表朱荣茂也提议,机场建设费应该计入票价之内,不应该单独列收。

  代表刘文斌认为,消费者买了机票再交机场建设费,手续麻烦。如果一定要征收,完全可以通过航空公司和机场进行内部核算的方式来解决。目前的状况,无疑增加一些机构,增加人员,增加成本,当然也增加了消费者的麻烦。

  消费者团体代表、中国消费者协会王前虎代表认为,机场建设费应该明确其性质,是属于投资、捐赠,还是税费。如果是税费,应该向纳税人说明收取依据和使用情况;如果是捐赠,就要保证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是投资,就应该有回报。他同时提问,机场在向航空公司收取使用费的同时,再向乘客收取机场建设费,是不是属于重复收费。

  有一位自称是民航业内人士的网友在听证会专题上留言说:机场应像高速公路,谁使用谁交钱,不要再收旅客的钱,旅客交钱就要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而且航空公司每个航班都已交了地面服务费、地面所使用设备的费用给机场。再向旅客收机场建设费是重复收费。所以,机场建设费应该取消。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