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成龙“领衔主演”的《千机变》开始在各地大小影院热放。然而,当我和几个哥们儿掏了为数不少的票钱,看完整部电影之后,我们集体愤怒了!一个感觉,在我们心里越来越强烈,这就是欺骗。欺骗我们的,虽然不敢说一定有成龙本人,但是,该部电影的有关制作商、宣传商绝对脱不了干系。
在现代汉语以
及人们的习惯性思维里,领衔主演显然是指一部电影的核心或主要演员。许多观众之所以对某部电影充满期待,充满兴趣和关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其中的男女主角。但在《千机变》中,成龙―――我们的偶像,竟然只是客串了一个很不重要的角色,所有的戏份加起来不到10分钟,而影片制作方却冠冕堂皇地打出“成龙领衔主演”,在所有的海报上,显眼位置赫然标出成龙的剧照。 而之所以把这种愤怒转化为文章,投诉于媒体,主要在于在我们生活的其他领域,类似的行为和现象实在是太多了。比如,一些演唱会、歌友会,有关海报赫然标明了有哪些著名歌星出场到会。而众多影迷、歌迷挤进会场之后,却要么被告知由于突发性原因某某某来不了了,要么只能够看到某某大牌、明星的背影,要么只能看到某某主要人员的片段表演。最为典型的就是前段时间在长沙,一绯闻艺人开办演唱会,众多忠实歌迷在炎炎烈日之下苦苦等待数个小时,结果该艺人仅仅在台上停留了10多分钟,然后扬长而去,让无数影迷伤心欲绝,以致核心都市报第二天刊登大幅标题“某某某,我们恨你一辈子”!
如果说上述情况是因为我们盲目追星自作自受的话,那么,在目前图书、影像出版界存在的那些问题,就不是读者、观众自己的错了。经常可以看到某某知名作家又出新书的消息,兴冲冲地跑到书市一看,一种受欺骗的感觉同样非常明显:在这些所谓的新书、力作当中,很多内容要么纯属多余,比如附加作者年鉴,作者生活照;要么很多章节是胡乱拼凑在一起的,整本书显得厚重无比,而价格也就相应抬高了。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一些图书明明标明是某一篇非常著名的文章,结果在这本书里发现,本应该是主体部分的内容只占到很小的一部分。作为消费者,需要和选择购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这样的行为,和现在一些商场的强制搭售、捆绑销售又有什么区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上述的所谓“领衔主演”以及类似的相关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因为,观众掏钱看电影、买书,消费的是电影、书本等形式的文化商品,电影、书本的有关经营者就应该充分尊重读者、观众的权利。对于这样的行为和现象,有关部门也该拿出些有效措施来,真正保护诸多消费者的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