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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被拖欠的工资 调解劳资劳务纠纷
青海成立首家农民工工会
2003年07月17日 02:35:32

 

  本报西宁7月16日电(记者海忆水)农民工有了自己的工会组织。近日,青海首家农民工工会组织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成立。

  桦林乡人均耕地有限,随着退耕还林(草)地面积的逐年增加,更多劳动力被解放出来。农民春播结束时外出,秋收时节返回。去年,桦林乡有组织或自找门路外出打工者
有3400多人,主要从事采掘、修路、装卸、搬运、建筑等苦、累、脏、险的工作。无一技术型和知识型的劳务输出。

  胜利村村民郭占福告诉记者,1999年他去省城西宁一建筑工地打小工,干了3个月,就被拖欠了500多元工钱。当时被拖欠工资的有30多人。后来虽然要回了一些,但大部分至今仍被拖欠着。现在去要,只给付二三十元。除了找包工头,他们“不知道还能找谁”。

  去年,在格尔木某工程中,一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近8万元。有一天,在30多名桦林农民工的追索下,老板将他们邀至酒楼,大摆十几桌酒席“款待”,并答应当即取款付清所有被拖欠工资。稳住所有人后,老板去银行“取款”时却人间蒸发。而酒楼扣留他们要求付完十几桌酒席钱才肯放行。无奈之下,一部分人留在酒楼做“人质”,其他人找到另一老板,答应为其工作,借得“酒席钱”后才与酒楼了事。而在接下来的3个月时间里,他们的所有工资都作了借款抵扣。

  “全乡每年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在300万以上,但清欠乏力。”桦林乡党委书记马文义一脸无奈。

  今年3月份,青海省总工会对桦林乡劳务输出情况进行了调查。青海省总工会认为,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农业科技含量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工已逐渐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法组织形式,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在他们的建议和帮助下,经大通县总工会同意批复,桦林乡农民工工会很快成立,下设的女职工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也同时成立。

  桦林乡农民工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协调有关部门清收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出面协调、协商外出务工农民伤亡事故赔偿事宜;出面调解劳资、劳务纠纷;负责对进城务工农民的登记,为农民提供就业信息。

  7月13日,在某煤矿打工的桦林一民工遭遇事故死亡,而承包人给死者家属的赔偿很少。当时双方分歧很大,谈判难以进行。7月15日,农民工工会对此进行赔偿调解。经过努力,最终达成赔付9万元的协议。并在工会的监督见证下,承包人当时给付死者家人6万元,约定剩余3万近期内付清。使死者遗孀及3个孩子今后的生活有了一定保障。“这是工会成立后处理的第一起赔偿调解,也是迄今为止该地区赔偿额最高的一次。是死者家属听说乡上新成立了农民工的工会,主动找上门要求调解的。”负责调解工作的首任农民工工会主席包国秀为此感到自豪。

  西宁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毛增青说,农民工工会组织的成立,开创了把农民工组织纳入到工会中的先例,为新时期工会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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