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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制度应当很精练
2003年07月18日 00:09:25

龚明俊

  四川省委办公厅出台“男领导不能配备女秘书”引起强烈反响,广东省委、广州市委组织部和省委办公厅、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人士表示,他们那里没有类似规定,操作中注意就是了,要解决领导作风问题,关键在监督机制(7月16日《南方都市报》)。同样的秘书问题,换个地方就得出相反的结论:不需要,疑为炒作。且谓
之“制度浪费”,这种现象值得思考。

  记得年初公安部颁布五条禁令后,各地的“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等相继推出,某地各部门一日一起推出63个“禁令”,还出现了“禁令碗”、“禁令名片”。最近又闻,有的地方推出“六不准”、“十不准”,北京某法院用63个“不得”约束法官。现在,这些制度已引不起人们多大兴趣,感觉意思不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几乎都是“炒现饭”。

  “炒现饭”的制度,就是制度浪费。让现成的制度“睡大觉”,其问题不在下级而在上级,特别是有关监督部门有责任。如果就短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新”政策,那新制度岂不要天天出?已有的制度要不要有长效性,要不要持久的约束力?如果近期突出的问题确实是老制度解决不了的,出台新制度理所当然;但问题是,许多“新”制度不过是老制度的“文摘版”。摘摘抄抄的“新”制度,算什么新制度?这样的“新”反而给老制度带来负作用,给整个制度体系带来更大的麻烦。大家会以为老制度不管用了,只要执行新制度就行了,那么可钻的空子就多了。如某地出台检察官“严禁嫖娼”之“禁令”,味道就特别怪异。所以,出台新制度,还是要以认真执行现有的制度为基础,否则弄不好还会出笑话,出乱子。

  制度浪费现象,不只在重复制定这方面,还在于有些规定根本不用“加工”成制度,只要在工作中注意一下就行了。广东等地就认为四川的秘书制度有炒作之嫌,他们明确表示不用专门明文规定“男领导不能配备女秘书”。拿制度来作秀,玩花拳秀腿,对政府的整体形象也不好,何必呢!

  许多地方已经着手清理过时、多余的制度,取得不小成绩,老百姓拍手叫好。我想,“好政府”及其机构,不会因为不断推出“新”制度而闻名,只有用最精练的制度,扎实而科学地落实到位,才能实现最精到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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