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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公布超期羁押举报电话
2003年07月23日 02:45:40

 

  本报北京7月22日电(记者王海洲 实习生檀秋文)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向媒体通报了检察机关近期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了受理举报检察机关超期羁押案件的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

  超期羁押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这次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的专项清理工作,从今年5月开
始,至7月底结束,重点是纠正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超期羁押案件。截至7月21日,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已经实现无超期羁押。在专项清理工作中,全国检察机关累计纠正办案阶段超期羁押359人。

  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650486;010-65252000和电子信箱:cyjb@spp.gov.cn,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高检察院提倡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实行实名举报,以便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接受和处理举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省级院及分州市院要设立举报电话,负责接受对本地区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处理,处理情况要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凡是举报后不纠正的,可以直接向高检院举报。

  据悉,高检院已经起草了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下发执行。对于超期羁押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8月1日起,凡群众举报属实或上级检查发现,发生超期羁押检察院的检察长要向上级检察院检讨责任,上级检察院要作出处理,省级院检察长要向高检院写出书面检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调查结果,并追究决定超期羁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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