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8月11日电(章苒 郑晓舟)8月6日,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和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之间的知识产权案在北京开庭。
法庭上,丰田提出,取消一切经济赔偿要求,只要吉利汽车承认侵权行为。但吉利拒绝了这一和解条件。
日本丰田称,吉利汽车公司在其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
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吉利在对外宣传中打出“丰田动力,价格动心”和“使用丰田8 A发动机”的宣传语,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该公司向吉利汽车索赔1400万元。 浙江吉利辩称,吉利的商标在1996年5月7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成功。这足以证明,吉利美日汽车商标对丰田不构成侵权。
吉利集团法律顾问、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楼韬表示,从丰田提交的证据来看,没有一份证据显示曾经有消费者因为这两个商标而导致误认误购。更何况丰田的商标是“牛头”型,吉利美日的商标是字母“ M”和中文“日”的组合,造型完全不同。
对于丰田从未向吉利提供发动机的指控,吉利辩称,美日汽车使用的是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公司生产的8 A发动机。天津丰田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将8 A发动机称为“丰田8 A”。
业内人士认为,吉利汽车和美日商标问世已经有6年,日本丰田选在时下起诉吉利集团,有其深层次的市场原因―――在性价比上,吉利汽车已成为该公司同样使用丰田8 A发动机的威驰的一大竞争对手。
据了解,面临类似问题的国内汽车企业不仅仅是吉利。今年6月,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开始对奇瑞汽车公司生产的奇瑞 Q Q是否抄袭了他们的 M atiz (即将上市的雪佛兰 SPARK)的设计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索赔金额将达3000万马克。
奇瑞 Q Q和雪佛兰 SPARK在外观与配置上确实非常相似。但奇瑞汽车的管理人士否认抄袭通用汽车的设计,并称已经为新车申请并获得了20多项专利。
其实,国内制造业正在或将要面临被诉侵权困境的企业,还有很多。
据悉,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一年中,仅浙江省就接待了20多个来自美国和日本的知识产权保护访问团。这些访问团自己携有“黑名单”和多年搜集的证据,上门投诉,并异常详细地询问了地方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程序等技术性问题,以及遇到地方保护主义该如何应对。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认为,这些访问团已经传递出明确的信息:美日两国官方和民间经济组织正在做积极准备,利用世贸规则和法律手段制裁中国企业。
但许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对此毫不知情,往往到收到律师信才着手应对。楼韬律师介绍说,国外企业有多年知识产权官司经验,而且一般会在收集齐证据,有胜算后才择时择地起诉,到收到律师信时,国内企业已失去了自我保护的先机。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浙江是制造业集聚地,有300多个产品在国内外的市场份额具有绝对优势。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业领域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他们收复市场的一种主要非贸易手段。广东、上海、北京、山东甚至刚刚起步的西部地区制造业也正受到这种贸易手段的威胁。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旭昆说,日本、韩国企业成长到足以冲击既有国际市场格局的时候,也曾遭遇过大量知识产权争端,日韩众多知名企业均遭遇过侵权诉讼的堵截。但在日本高速发展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企业注册的专利数远没有现在多,当时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也没有现在这么完善。专家认为,我国企业如今面临的挑战比当时的日本企业更为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