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准备制定政策,限制排量1.6升以下的小汽车进入市中心(《北京现代商报》8月12日)。笔者认为,由于1.6升以下的车多是私家车,且是经济上不属于富豪的平民之家;而购买1.6升以上车多是政府机关,及一些富人,因此,上述政策有着强烈的重公轻私、重富轻贫的歧视色彩,易于形成马路面前车车不平等,有违公正公
平的现代法治理念,应该缓行。 其实我们知道,无论是否1.6升,小汽车就是小汽车,所有的车子都具有最起码在大街上行车的必备功能,马路拥挤其实与汽车是否1.6升排量无关。造成马路拥挤的因素是汽车过多、街道过狭、道路利用率不高等因素。这些因素不解决,即使所有车子都是豪华车,路照样堵。
因此,同样情况应该同样对待。既然大家都有车,马路面前车车平等,大家就都有一份平等的路权。这样的权利,可以在同等条件下受到必要的限制,让大家为公共秩序作出必要的牺牲,但是这样的牺牲应该是以不违背人人平等的原则为前提,不能对于特定人群全部剥夺。笔者认为,任何一个公共政策出台都必须以公正公平为前提,为治堵而损害人与人之间的公平,我想是得不偿失的。在当前的情况下,马路拥挤的问题是要解决,但是解决方案应该更理性。
当前北京的确是车子太多了,如不限制,大家都玩儿完,谁也别想走。因此,对于小汽车进行一些合理的分类并加以限制,也是无奈的选择。但问题是如何分。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群体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多种划分,单就汽车来说,既可以从排量划分,也可以用号牌尾数进行划分。以排量划分的背后,隐含着重公轻私、重富轻贫的倾向,带有强烈的歧视色彩,因而是不公正的。从见诸报端的新闻来看,国外一些都市解决交通拥挤问题,多是采取尾数单双号的方法。这种方法让每辆车都为减少市中心的拥挤出一份力,也让每辆车都有进入市中心的机会,体现了马路面前车车平等,避免了以排量划分对于特定人群产生的歧视。
综上,笔者认为,以排量划分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不符合于行政理性。幸好,这样的政策正在拟制中,还没有出台。笔者呼吁,尽早打消这种有违法治社会本质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