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8月15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八年举报一位省委书记
反腐斗士郭光允说:我只是尽了一个公民的义务
2003年08月15日 01:20:04

本报记者 许海涛

  本报石家庄8月14日电

  8月9日下午,新华社一则消息改写了一个省部级高官和一个普通干部的命运:“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在公布的程维高违纪行为中,特别提到其利用职权,对
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进行打击报复。

  对郭光允来说,这个胜利来之不易。从1988年开始举报石家庄市建委主任李山林到1995年向中纪委举报程维高等人违法违纪行为,郭光允历经坎坷。因为举报程维高他被开除党籍,蒙受了两年劳教之灾。

  郭光允1942年出生,1966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建筑工程系经济组织管理专业,文革期间因讲真话受到冲击,1973年调回石家庄市,因其业务能力强,1985年被任命为石家庄市建委工程处处长兼(造价)定额站站长。

  此时石家庄市作为新兴城市,建筑市场比较活跃。1987年,郭光允在办理一项工程手续中,因坚持原则得罪了市建委副主任李山林,遭到其打击报复。从1988年开始,郭光允对李山林的问题反映一直没有停止。郭光允反映说,1992年李山林随意减免城建配套费2000多万元,在工程建设中,李山林不坚持工作原则,不进行招投标,随意发标,扰乱了石家庄建筑市场秩序。

  1990年,程维高调任河北省代省长。程的江苏籍背景很容易把南京建筑企业引入河北,李山林投其所好,不进行招投标,把石家庄市几个上亿元项目批给南京二建。

  针对石家庄建筑市场混乱状况,郭光允多次向省、市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均没有下文。李山林不仅没有受到党纪国法处理,而且在参选石家庄市副市长落选后,通过关系升任河北省建委副主任。

  1994年,郭光允直接写信给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反映李山林问题,劝说程维高不要相信和重用李山林。结果却是,程对南京二建主导石家庄建筑市场大加赞赏,表扬李山林思想开放,是开拓性干部。

  郭光允的反腐行动并没有因为在程维高面前碰壁而停止,而来自对方的打击报复却在开始升级。1995年3月,郭光允在家门口遭受几个陌生人袭击,几个月后他在单位附近出车祸,被撞成脑震荡,住院一个多月。

  但这一切都没有打消郭光允反腐的决心。1995年8月,郭光允出院不久,便开始写信向中纪委反映河北问题。

  在这封举报信中,有四分之一内容涉及程维高。郭光允认为,石家庄建筑市场混乱,程维高负有责任。程重用李山林,不搞招投标,直接把工程项目批给南京二建等。程维高的家属直接插手一些建筑项目,推荐施工单位。程维高对人严,对自己要求不严,处理其他干部超标住房,而自己却在已经住了一层楼的情况下,又扩建了7间住房。

  郭光允说:“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

  然而,暴风雨来了。同年9月开始,郭光允每天被带去有关部门询问,让其交代是否写信诬陷省领导。河北省还成立专案组,抽调纪委、公安人员,专门调查此事。

  11月21日,郭光允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收审,直接送到石家庄看守所。他说,这是非人的3个月,每天被提审两次,最长5个小时。提审员让他交代写信过程,还要交代反程维高集团的后台。郭光允说:“这是我一个人的行为,哪有什么后台。”

  在看守所里,郭光允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血压升高,连续20多天高烧不退,他开始准备写遗书。

  1996年阴历腊月廿九,有关部门以郭光允“投寄匿名信,诽谤省主要领导”名义将其劳教两年,开除党籍。郭光允说,“劳教所里谁都知道我是政治犯。”

  在郭光允家人奔走反映和中纪委的过问下,郭光允在劳教所呆了一年零九天后,被保外就医。此时郭的身体彻底垮了,双腿关节中风,行走困难。在此期间,郭光允的家人亲朋近20人先后受到牵连。

  即使在劳教所里,郭光允的举报也没有停止,1997年获得自由后,他的上访信上又增加了一条新内容:程维高打击报复举报人。

  经过上百次到北京上访,2000年郭光允被平反,恢复党籍,但是保留党内警告处分。郭对这个处分不理解,“既然没有告错,为什么还有处分。”2003年2月,石家庄市直工委代表组织向郭光允道歉,并撤销了党内警告处分。

  中纪委对郭光允的行为给予了很高评价:“正是郭光允同志义无反顾地举报,坚持不懈地揭发,使程维高案件初露端倪。”

  2003年8月9日,中纪委对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做出处理。郭光允说,这天新华社的消息上网后,家里的电话就没断,从下午4时一直持续到深夜12时。“这其中既有熟识的朋友,也有只打过一两回交道的人。大家既是祝贺我的胜利,也是对中国反腐成绩感到欣慰”。

  郭光允连续多年举报的李山林目前已受到法律制裁。李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00余万元、港币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时至今日,郭光允对过去所做的事仍不后悔。他说:“我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只是尽了一个公民的义务。”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