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感冒鼻塞,就近上附近的药店买呋麻滴鼻剂,每支2.8元。作为一个新上海人,我对这个价格感到吃惊。在我的家乡浙江绍兴,同牌号的呋麻滴鼻剂每支才卖1.2元。而就是这个价位,药店仍有正常的利润可获。
读了《文汇报》8月18日《为药品零售市场再“松绑”》一文,我算找到了答案:上海零售药品价格之高
,毛病出在政府的市场准入限制上。 上海市药监局等5个政府部门对开办零售药店实行配额管制,规定每7000至1万人配置一家零售药店,全上海药店总量在1850家左右,目前缺额450家,每年配额150家,在各区县按计划进行分配。由于配额挡道,民营的杭州老百姓大药房(采用药品平价销售策略)向上海黄浦区药监局申请开店而遭到婉拒。比较就有说服力,常住人口才20来万的绍兴市区,开办零售药店没有配额之说,每2000人就有一家民营药店,竞争比较充分,零售药价虚高就难以立足。反观上海市区,开设零售药店实行配额管制,零售药市竞争不充分,药价自然虚高。
通常,市场监管政策是用来监管某个具体的市场主体的。但是,市场监管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出发点决定了它保障消费者(老百姓)利益的基本落脚点。因而,不管采用哪种市场制度,市场监管政策都是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必须坚持以民为本的基本立场。假如偏离了这个基本立场,市场监管政策势必带来一系列消极后果。比如,配额管制导致药市竞争不充分,药价虚高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
这种必然现象不仅表现在药价上。不妨再举一例:据《东方早报》8月19日报道,上海市卫生监督部门出台一项新政,明年6月底前,市区营业面积不足50平方米或加工场所小于经营场所总面积1/3的饭店,将被勒令退场。这一监管政策当即遭来餐饮市场的一片嘘声,因为这项新政一旦施行,直接的后果有两个:大批小饭馆当即面临关张,大量从业人员将由此而失去饭碗;市民吃早点难题将在“加强餐饮卫生管理”的口号下被人为加剧。
市场监管政策要以民为本,这个道理普通老百姓都能弄懂,制定并推行监管政策的政府部门当然不会不懂。可是懂归懂做归做―――为何却常见某些政府部门制定的监管政策往往与此相悖呢?除了观念问题恐怕还牵涉到部门利益!
法律严禁卖假药,并赋于药监部门狠狠打击假药贩子的权力。药监部门是否就此尽责尽心暂且不论,却先弄出个“药店配额”来。如此,“药店配额”转眼成了药市上的稀缺资源,谁想占有,当然得支付“代价”。
话说到这份上,强调市场监管政策要以民为本仍然是“空喊”。重要的是,划定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中的权力边界,划清监管与行政许可的界线。人们盼望《行政许可法》早日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