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6日电(记者谭新鹏)曾在国内被告上法庭的日本三菱汽车公司生产的帕杰罗越野车再次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这次当被告的是帕杰罗 V73越野车。原告认为,这款车存在制动障碍。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原告介绍,2000年8月25日,他与同伴一起驾驶从天津港保税区刚购买
的帕杰罗 V73越野返回西安。次日凌晨3时30分左右,当车驶到郑州至洛阳高速路152公里处时,司机为躲开前方的一个小障碍物,想刹车减速绕行,但汽车的制动系统不起作用,汽车在失控状态下冲出护栏,翻入路边十几米深的沟内,车内4人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原告代理律师李万华称,西安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该车进行了质量鉴定。结论证实,该车制动系统出现故障,制动力台架实验未达到国家标准。
“当时检测出的两个故障代码均指向刹车系统。”李万华说,河南省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郑州巩义大队对该事故调查后,确认该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
三菱公司的一位代理人称,对方测出的故障码并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该故障码被清除后,进行再次测试时并没有发现,“真有故障的话,故障码是不可能清除的”。
这位代理人说,三菱公司的这款新车在制动方面不存在任何缺陷,原告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三菱公司不会在车辆不存在任何缺陷的情况下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