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9月17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南昌首次为蔬菜安全立法
“农药杀手”和“餐桌污染”有望彻底退出
2003年09月17日 02:49:10

 

  本报讯(实习生刘尧飞)日前,江西省南昌市出台了《南昌市蔬菜安全管理办法》,此《办法》是经南昌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后颁布的。据悉,这是南昌首次为蔬菜安全管理立法。有关专家指出,《办法》的实施,标志着南昌市在杜绝“农药杀手”,
整顿市场秩序方面已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蔬菜的品种和数量都空前繁荣,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市场需求。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许多菜农过量使用农药,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为了加强蔬菜质量安全管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南昌市出台了该《办法》。《办法》规定,建设无公害蔬菜基地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检测,并禁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蔬菜市场应当配置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对销售蔬菜的有害物质残留量进行检测,没有条件的市场要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市民买到手的蔬菜安全无毒。工商、卫生等部门应当依法对市场上销售的蔬菜实施抽检,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办法》还规定:在蔬菜储藏、加工、包装、运输、销售过程中,禁止使用对人体有毒副作用的催熟、防腐、保鲜、增白、染色、增重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有违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该《办法》将于今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届时,横行多年的“农药杀手”和“餐桌污染”有望彻底退出南昌市蔬菜市场。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