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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
怒对古都破坏者(下篇)
2003年09月19日 00:30:08

本报记者 江菲

  “还房子给主人,永远不再提及拆迁二字,四合院便会自我净化”

  华新民逛院子,特别要看看厨房和卫生间,还要拍下来。她要让那些攻击四合院的人看到:四合院不是又脏又乱,而是安静又舒适的。

  人们为什么不去想四合院变成大杂院的根源?她不停地问我:如果四合院依然像以前是一家一户的,怎么会有私搭乱建?如果人住多了,有关部门重新安置,又有谁会愿意一家几代挤在小窝棚里?

  老人们回忆,解放前,胡同里是没有公共厕所的。院门一关,四合而居,家家有一口上水井,一口渗水井,完全可以自给自足。有的老宅院的澡盆和厕所已用了近百年。“文革”中大批人口迁入这些老院子,房子不够住,于是厕所和厨房都变成了居室。

  吴祖光的夫人新凤霞回忆那段日子时写道:

  忽然,抢占房子开始了。进来一男一女,男的三四十上下,女的三十多岁。男的是萃华饭庄党支部书记,姓姜。他说:“我是共产党员要进来住,你家房多人少。”说着,他手拿封条把西屋一排门封了,我们家谁也不敢回答。我们屋里还有很多木器,姓姜的夫妻两口带着几个儿子全部占用了。当时祖光被抓到牛棚不许回家。不久,又来了几个三十上下工人模样的,

  一进来就对我婆婆说:“我姓刘,共产党员,西屋姓姜的住了,我来要你的南屋,我是老少三代……”这家搬进来,把屋里的家具及器具也全部占用了。

  ……房管部门把全院大改造,大房改小房子,北屋、东屋、过房都搬进了人,而且都是私分。我都看过了,太伤心了!北房的大落地玻璃窗拆走了,院里的树全砍掉了。从进门就起了小房子,成了破破烂烂的大杂院。

  问题是,那些因时代而形成的错误,就应该永远成为笼罩在传统文化身上的阴影吗?

  东四某条胡同的一处院落,主人是位70多岁的老工程师。他介绍说,此院在乾隆年间就已在地图上存在,曾是位九门提督的宅第。老人的父亲60多年前购得此院,30多间房屋在“文革”期间被瓜分一空。

  落实政策后,老人打了近10年的官司,把房子一间间要回来;又花了10年的时间,一间间整修。直到2001年,最后一户不肯搬走的,才住到了老人在别处为他们置办的房屋。多余的被拆掉了,墙壁重新粉刷,破落的门窗换上了新的,卫生间重新出现了,一家人又和和美美地住在一起。当老人将重修前的照片拿出来时,我们都惊呆了―――谁都无法将照片上的景象与眼前这个院子联系起来:前者七扭八歪,破烂不堪;后者清爽幽静,生机盎然。而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只有七八万块钱。”

  讲起过去的日子,老人的面容阴暗,语调低沉。他不愿意在报道中提及他的名字和住址。这座院落并不在保护名单上,他希望这个地方永远不被人注意,而仅仅是他的家。

  华新民认为:还房子给主人,永远不再提及拆迁二字,四合院便会自我净化。“谁愿意自己家乱七八糟的呢?”

  一位中年妇女对我们嚷:什么“危改”,这叫拆迁,就是拆了让你迁。10年了!说拆迁这10年没一天我睡得踏实。

  她不是私房主,但她爱所住的院子,她存了一笔钱,一直想要把那里打扮一下,却迟迟无法下决心。

  另一户人家说:只要政府不拆迁,你们说按什么标准修,我们就按什么标准修,我们有这个能力。可现在是不搬不行啊!

  华新民不明白,怎么一句“没有卫生间”、“不能通汽车”就可以把存在了上百年的院子都铲得片瓦不留。

  现代化?她嘲笑这个词。现代化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方便舒适,而不是强迫拆掉别人的家,让他们住进偏远的楼房,再送他们一个现代化的工具―――火车。“轻轨不就是小火车么。”

  大多数拆迁户无法回到原址新建的楼房里―――没有钱,或者根本就不允许。他们多搬到了丰台、通州或洼里这样的城乡结合地带。

  华新民说,她认识很多搬进了新房子的老人,有的再也没有进过城,有的甚至都没有下过楼,有一位因为去找曾经的老街坊迷了路,急得犯了脑溢血,就死在大街上;那些还在工作的人,每天都要花三四个小时在上下班的路上,没有任何娱乐时间,月月年年,弄得身心疲惫――“这就是现代化?”

  “有人提到胡同里救火不方便,完全可以制造一种小型的救火车。这种车在欧洲遍及各个老城市,专为中世纪的窄小街道设计,难道不比动迁数十万居民更经济?

  “还有人说胡同不适于交通。那是人住的地方,不是为了通汽车才建起来的。欧洲到现在还有几百座老城市的街道都没办法通汽车,不是一样保留下来了吗?“就说巴黎吧,近些年来有人提出那些老房子上下楼不方便,于是政府就专门设计了一种小型电梯,虽说一次只能容纳两三个人,但它既提供了方便,又保护了建筑。”“因为一个人得了点小病就把他杀了吗?只要想保留,总会有办法。”华新民有些疲倦的眼睛里,带着些许不屑。“问题是,我们看不到这种努力。”

“只怕我们脚步太慢,力量太小,就是已经剩下的这些恐怕也保护不了多少”

  为了保护古都文明和文化,华新民成为她口中那些“坏人”最执著的对立者和斗士。虽然她有一头及肩的蓬松长发,总是长裙及地,只是个略微发福、没有任何权力的中年妇女。

  一日,一个住在桂公府的百姓给她打电话说:与桂公府连成一体的跨院写上了一个“拆”字。

  桂公府是慈禧弟弟的府第,慈禧就是从这里出嫁的。桂公府的主院早已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而一墙之隔的跨院,由于种种原因,已变成了大杂院。是华新民发现了这个跨院,并请文物专家进行考证,作出了“理应列为文物”的结论。可文物局批文尚未下达,却已经要拆了!

  华新民急急赶到现场,看到确实画了个大大的“拆”。她寄希望于快点办理保护手续,能够保住这个院子。

  不久,又有人打电话告诉她,有一家要搬走了,一旦搬空,房子可能就保不住了!

  放下电话华新民就赶到文物局,要求立即给拆迁办去函禁止拆房。

  第二天,公函还是没有下达。华新民不放心,一早跑去,要了一个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盯着那间被腾空的房子。

  果然,哗啦啦闯进一批拆房的民工。

  “这是文物,你们不能拆!”华新民强作镇静地说。根本就没人理她。

  工头儿手一挥:上去,快拆!工人们戴上手套,捋胳膊挽袖子抡起大锤。

  “不能拆,绝对不能拆!”华新民张开胳膊,站在房前,声嘶力竭地喊出来。那一刻,她自己都没想到会发出如此大的声音。

  民工们面对这样一个说中国话的外国人,有些不知所措,相互看了看,退了出去。

  华新民没有离开,她独自祈祷工人不要回来了。太阳一点点升高,街坊们给她送来了午饭。

  这时,拆房的人回来了,还多了几人。民工们看都不看她一眼,“哗”地跳上房,挥镐舞锤一通猛砸。

  华新民控制不住感情了,她觉得自己的家在被践踏。她大喊:不是不让拆了吗?怎么又来了,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

  情急中,她拨了一位区政府领导的电话。领导说:那里肯定有工头?你让工头接电话。华新民急忙把手机递给工头,对方不理她。华新民无助地举着手机大喊:还有谁负责?还有谁负责?

  没有人在乎她,似乎她并不存在。华新民几乎吼叫起来:你们真的不能再拆了!这是犯罪呀!

  区政府领导安慰她说:我已安排区建委去人了,就在路上。

  果然,不一会,区建委的领导到了。他一声吆喝,民工们都住了手,从房顶上跳下来。可是,一幢完整的房子几近成了废墟。华新民几乎气晕了,她跟着建委领导到拆迁办,苦口婆心地讲了一大堆这个院落的价值,抗议这种拆房行为。

  但她感到自己不能离开。果然,一个多小时后,民工们又回来了。与先前一样,谁也不理她,工头在一旁使劲喊:快拆快拆。

  “就不信没人能管得了你们!”华新民咬牙切齿地拨打了110。

  警察一出现,民工的手立时僵住了。华新民把来龙去脉与警察一讲,警察便厉声问道:是不是区建委领导叫不让拆了?没人说话。既然领导不让拆,为什么还坚持拆?一声不吭。

  华新民绝望地抓住准备离开的警察:你能肯定他们不会再拆了吗?

  就在这时,市文物局《关于保护桂公府跨院的文件》终于下达到了有关部门。民工奉命离开,不再回来了。拆下来的砖瓦,经专家鉴定后,被运往故宫博物院,作为今后的修缮用料。

  这整整一天,华新民仿佛经历了一场生死劫。一位朋友告诉我,那天她屡次接到华新民的电话,另一端是无助的哭声:怎么办呀!就我一个人,就我一个人。谁来制止他们!

  一位住在附近的居民实在心疼她,跑到这里来陪她,生怕她会就此倒下去。她说,在保护北京古城的人中,华新民是个旗帜,她不能倒;有朝一日北京胡同拆迁停止了,北京人应该给她树一座碑。“真是,她真是太不容易了。”

  华新民倒不在意这种评价,她总是感到遗憾和无奈,“只怕我们脚步太慢,力量太小,就是已经剩下的这些,恐怕也保护不了多少……”

  就在今年9月5日,中国红楼梦学会副会长蔡义江在北京宣布,经过文献考证和考古发掘,正式确认北京“蒜市口十七间半”为曹雪芹在北京的故居遗址,这是国内惟一有档案可查、有地图可证、有遗迹可寻的曹氏故居遗址。它现在的名称是广渠门内大街207号院。

  可惜的是,这条消息迟到了两年。这座院落在兴建广安大街时被拆毁,只作出了将来在道路北侧按遗址和地图重建的妥协。

  “我听到的‘重建’、‘迁建’的说法太多了。”华新民说,“可是他们把房子都砸碎了,拿什么建?建出来不也是假的吗?”

  有人统计过,方圆62平方公里的明清古城里,除了已经存在的100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还有6000多处没有被列入文保的文物。这块仅占北京城区面积5.9%的土地,不仅有800多年老城兴衰的见证、几千年中国文化的遗迹,也必然是未来旅游经济中新的热点。

  然而现在,似乎我们已经丧失了发现它们的机会。据《中国文物报》报道,旧城改造的部分已占原来北京面积的1/3,而剩下的2/3中有一半是故宫、北海、中南海等重要建筑和水面,没有改造的只剩下不过9平方公里。

  在华新民和民间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中,仅2002年以来,就有50余处被确定为保护文物的院子,被“合法”地拆掉了,更多的已在“待拆”的名单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被拆掉的定名为“文物”的院落,有70多处。

  每一天都有一点历史被抹去。北京的大规模拆迁吸引了国外媒体的注意,外电称这种义无反顾的壮举为“文化自杀”。法国《世界报》曾刊登过一个醒目标题:让上千个曼哈顿在北京开花吧!英国《卫报》评论说:这是另一场文化大革命,它挥舞的不是红宝书,而是拆迁令。

  “毕竟,胡同里住着人呀!这样的拆迁,太伤老百姓的心了!”

  2003年初,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资助下,华新民第一次将拍摄下来的四合院照片组成了一个展览―――《留住四合院,北京之魂》。

  展览前夕,正是农历春节,原本承接展览工作的人员都返乡过年去了,迫于展期日益临近,照片和说明的粘贴,都是由老四合院的居民义务完成的。

  “我的手指头磨得生疼。”张春婴说。她是这些义工中的一个。那时,她住在北京南池子普渡西巷1号。她说,大家看中的,还是那句震撼人心的话:“所有这里展出的院落,都是即将被拆除的”。

  然而这个展览并没能拯救她的家。2003年2月24日,在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她的家被强拆了。这是北京南池子修缮和改建工程中被强拆的14户之一。

  半年之后,我在北京市政府信访处外见到她时,她和丈夫每日住在原单位的办公室里,两口子睡在地上,儿子睡在办公桌上,白天上班时间,只好在马路边、商场里四处飘泊。

  她依然衣着整齐干净,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她的丈夫谢玉春,穿着一身乳白色的唐装,“我就是喜欢传统的东西。”他说。

  这项启动于去年5月的工程,虽然从一开始就受到各方专家的置疑,但最初并没有在谢玉春家产生影响。这处院落,是谢玉春的爷爷在1942年买下的,谢玉春和他的四个兄弟姐妹也先后在这里成家,至今已生活了四代人。1987年,全家对院落进行了翻修,临街的门面房还开了家小饭店,作为全家收入的重要补充。

  有这样的生活背景,谢家当然愿意保留自己的院落。因此,根据此项工程的《宣传提纲》,谢家选择了不参加改建,自费按标准修缮房屋,自费接通市政管线,依然居住于此。但是,当他们与修缮指挥中心提出自己的想法时,得到的答复是:没什么原因,你们必须搬,就是不能住在这儿。

  作为民革党员的谢玉春夫妇,向北京市政协提案组反映了这一不按规定办事的情况,指出,他们所看到的“修缮”,是原居民全部迁出不得回迁,拆平率达到98%。他们没想到,自此便开始了不断的“跟踪迫害”。

  2002年7月,有人深夜将他家的饭店窗户砸坏,迫使饭店停业。

  9月初,家里的院墙又在深夜被拆掉。

  随后,当谢老先生在家门口乘凉时,一位拆迁员走到他身边,虎着脸厉声对老人说:看你们不搬,不搬就送你们去派出所!84岁的老人吓得当即犯了脑血栓,尿了裤子,被送进医院,至今大小便失禁。

  2003年1月8日,修缮指挥中心的一位工程师来到谢家,四处查看后说:这院保留了,自行修缮。全家欢欣鼓舞,以为可以保住祖宅了。没想到一个月后,区国土资源局和人民政府又先后向谢家下达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和《强制拆迁决定书》,给他家安排的中转房,是一处需要爬过渣土堆、墙壁裂了大缝的破院子。

  谢家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根据报纸上公布的政府决定,我家是31个保留的院落,现在光天化日下就给拆了。政府决定到底算不算数?“我们就是不想卖,凭什么要强迫我们?

  《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到底算不算数?

  “裁决人员从来没跟我们见过面,没到现场调查过,凭什么作的裁决?还把我们从自家的好房子调到危房去住?

  张春婴说着,几次红了眼圈儿说不出话;谢玉春坐在一边闷声扇扇子。

  夫妇俩因为家里有私房,两口子谁也没要早年单位分配的房子,本想着退休后安安稳稳享受天伦,却无法料到这场“横祸”。

  坚持不懈地反映问题,只换来了让他们痛心的几个字:“别跟我们讲法律!”甚至在强拆后,他们也没能过上安生日子。匿名电话不断地打到手机上,还要求他们搬出现在正在居住的办公室。“还让我们上哪儿?我们已经睡在地上了,难道让我们住大街?”

  这一切,更加强化了他们保护自己财产的信念。“我们绝不妥协。绝不在强迁书上签字。绝不要一分钱―――如果被强奸了,又要了强奸犯的钱,不就成了卖淫的?那是共同犯罪!”张春婴写好了一封给市长的信,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天打4次市长录音电话念这封信;从6月份开始,每天给市长电子信箱发4次;从8月份开始,每天在市政府信访办登记两次,要求解决问题,恢复自家财产。

  作为本本份份的普通公民,他们认为自己也没有“权力”提任何过份要求。“能不能试试,”张春婴几乎恳求道:“试试,在老百姓的事情上,按法律办一回?把属于我们的还给我们,我们就知足了。”

  一切,都没有回音。谢家的遭遇,只是近10年成千上万拆迁户中的个案。华新民轻轻咬着干裂的嘴唇说:“让我讲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在原址建起的给回迁户的住房,通常也是条件最次、质量最差的房子,以至于老百姓编了句顺口溜:危改危改,越改越危!

  “听起来觉得不可思议吧?”她看出了我的惊讶,“如果是因为公益建设还有情可原,可这都是要拆了人家的房让开发商去赚钱啊!”

  有人将拆迁四合院和胡同称为“拆掉北京的第二个城墙”,华新民不同意这种说法:“毕竟,胡同里住着人呀!这样的拆迁,太伤老百姓的心了。”

  “现在已经不能谈具体保护哪一个院子,而是要全部留下”

  华新民曾倡议迅速推出一部《胡同法》,像所有国外古城保护的法律一样,将所剩不多的老北京原汁原味地保护下来。这部法律不只应该限制一切在旧城内的拆迁改造行动,而且也要对原有房屋的修缮进行限制,所有修缮工作需由特殊的专家委员会批准、设计,方可进行。

  “现在已经不能谈具体保护哪一个院子,而是要全部留下。我们常说古城风貌,如果不从整体保护,风貌从何而来呢?”华新民有些焦急:“是高楼大厦中孤零零的一两个四合院?还是博物馆里一两张照片或者模型?”

  1832年,雨果刚刚完成《巴黎圣母院》,面对路易?菲利浦时代对古建筑的大肆破坏,愤怒地写下了一篇《向拆房者宣战》,呼吁议会通过一项保护古城和文物的法律―――而且也奏效了。两年前,华新民将其翻译成中文。其中几段是这样的:“再听听他们讲什么:为了多放几堆白菜,得铲除那座封建时代的建筑物。然后每个人再使劲说些官冕堂皇的漂亮话……

  “另外,在圣奥曼,还有一位省长,他在把著名的圣伯丹废墟毁了四分之三后,竟说是为了让工人有活儿干。这是多么荒唐!如果这些行政长官,既不通管理又头脑空虚,放着眼前该铺铁轨的路不铺,该挖掘的河道不挖,该修的街巷不修,该清淤泥的港口不清,该开垦的荒地不垦,该盖的学校不盖,却不知让手下工人干什么好的话,也起码不要把我们祖国的文物建筑像猎物一般扔给他们去拆除,不要让他们拿着石头去换面包。

  “在巴黎,我们也到处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破坏文物。破坏文物者在扮演着建筑设计师的角色。破坏文物者被赞赏和受到鼓舞及保护,被咨询和被资助。破坏文物者为政府承包工程。他偷偷告不得人地坐在政府的预算资金里,小声地吞食着,仿佛老鼠吃奶酪一般。

  “在种种理由当中,也有经济学家和银行家的理由:这些历史建筑留着有什么用呢,除了还得花钱维护!拆了算了,拿拆下的料至少还能换几个钱。然而即使从纯经济的角度看,这种推理也是错误的。……这些历史建筑本身就是资本,许多外国的有钱人都是慕名而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超过了维护方面的开销。拆掉它们便是给国家断了一种财源。

  “为了艺术,为了法国还是法国,为了记忆,为了人类智慧的伟大结晶,为了先人集体创作的作品,为了历史,为了制止摧毁永不可再生的,为了给未来留下一个民族最神圣的东西,为了过去,为了这一切来制定一条可称之为正确的、好的、健康的、有用的、必需的并且紧急的法律!”

  这篇文章在网络上广为传播。许多人读后非常激动:“将‘法国’二字换掉,就是100多年后北京的写照,我们究竟是前进了,还是落后了?”

“北京应该证明给世界,它是个法制的城市,是个能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城市”

  但华新民慢慢发现,中国并不缺少相关法律,而是缺少实施法律的公正环境,缺少对破坏者的监督,缺少维护居民最基本权利的意识―――许多拆迁的实质,就是对原居民私有财产的无偿侵占。

  华新民在父辈们保存的文件中了解到:早在1949年8月,《人民日报》就刊载文章,明确说明政府保护私房产。建国初,北京共有私房92万间,除了1951年没收的8.2万间敌逆房产,其余都给房产主颁发了新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以取代解放前的房地契。

  1958年“大跃进”时代,20万间被出租的房屋被划为经租产,即由政府代表房东经营出租,租金分成,但所有者仍为原房主。文革爆发时,北京纯粹的私房量变成51万间,房主也一直都在交纳房税与地税。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文革”结束。国家在实行土地国有政策的同时,也落实了私房政策,将私房退还房主,同时,将原有私房主对所占土地的权限变更为无限期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是国家的,但国家授予了房主对这块土地如何使用的支配权,这种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和买卖,从而变成了一种“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人想要动用这块土地,需要与使用权所有人―――即房主―――进行协商,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在房主不同意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任何人无权占用,更不要说土地上的房子了。

  当然,政府也有权力对土地进行划拨。但这种权力限于道路、公益事业或军事用途。即使这样,也要对土地和房屋进行公正评估,付给房主合理的补偿金―――毕竟,房主在取得这块土地时,付出了代价。

  然而我们看到的情况却是,在房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的土地已经归“别人”使用、已被“规划”了;其用途绝不是什么公共利益,而是开发商要在这块土地上盖大楼去赚更多的钱;这些人挥舞着棍棒,叫嚷着“这块地是我的”,提出无法接受的价格让人搬走,一旦原来的主人不同意,便立即“强制”。

  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

  但它确实发生着。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北京大格巷5号张婉贞老太太家状告开发商的案例。1998年,这起第一次得到公开报道的拆迁户起诉开发商的官司引起多方关注。在开发商提供的拆迁方案中,张老太太一家被安置在北京丰台区角门的房屋内居住,没有产权,需要按月交纳房租。

  张老太太所居住的院落,是她公公于解放前,花了9000多大洋买的,其中明确包括地价和房价,契约至今保存在北京市档案馆。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张家提出了置换产权,评估后进行货币补偿、或者同等区域异地安置等方案,均被开发商答为“绝对不可能”。

  在拆迁前,他们一家可以住在自己的院落里,不必交房租,甚至还可以出租房屋获得收益;而按拆迁方案,他们不但丧失了祖宅,还要租房度日。原来那么明确的私人财产,就这么轻易地“蒸发”了。更不要提,大格巷是位于国子监地区的北京市中心,而丰台角门,是他们以前去都没去过的城乡交界地。

  在一个没有播出的电视采访中,被强拆后的张老太太坐在局促的房间里,面色苍白,表情平静,然而说出话却硬得像石头:“我觉得这就是强盗行为,是明抢。”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张老太太诉诸法律的勇气,更多的人甚至不明了自己拥有哪些权利。在华新民的走访中,听到最多的只是抱怨:开发商要用地,我们和开发商之间是平等的。可现在,面积是他们量的,价钱是他们订的,搬迁日期也是他们说了算,这么不公平,可我们有什么办法?“其实我们有武器。”在一篇文章中,华新民沉重地写道:“他们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法律,就在书店的柜台上,白纸黑字,买回来就可以用。”这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后来被她送到胡同居民的手里。

  “就算不提这些,”华新民说,“老城区的居民大部分都是工薪阶层,买新房是他们承受不了的巨额开销,许多人在拆迁过程中花光了几十年的积蓄,还欠银行十几万,以后老人养老、孩子上学、家里人有个病有个灾的,怎么办?―――这难道不是强迫老百姓掏光口袋去买房,谁又有这个权力?”

  “保护老北京,必须要从保护北京老城居民最基本的权利做起。”华新民越来越发现,这是同一回事:“北京应该证明给世界,它是个法制的城市,是个能够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城市。这样,它才配得上拥有这些古老的文明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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