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元一斤的葡萄卖给谁
近日,偷了47斤葡萄的几位民工被逮捕,因为葡萄估价11000元。
不知这个价格卖给估价者,他们要不要?这个机构研制的葡萄在国内外市场上已经有这样的定价了吗?如果没有,凭什么说它是234元一斤而不是1元一斤或者1000、10000元一斤?
这个200多元一斤的价格是哪个方面定出的,也是含混其词。但是无论怎样,司法机关不能强迫用这个价格“卖”给这几个民工!虽然他们干了法律禁止的事情。
(北京唐小虎)
治污不力该罚谁
据新华社9月13日报道,郑州市近日推出环保新举措,县(市)、区出境水水质不合格,当地政府要连带受罚,其中的处罚资金,由市财政局从有关县(市)、区财政中直接扣缴。
我认为,板子应该打在具体的政府官员头上,而不应该笼统地打在当地政府身上。之所以出现政府抓环保不力的情形,归根到底是有关政府官员失职所致。
本来是有关政府官员失职,罚金却由财政承担,也有悖情理。因为,罚金由财政承担,实际上也就是由当地民众承担。也就是说,政府官员失职了,反而处罚当地民众―――这难道不滑稽吗?
(河南周口 周平)
让农村教育“政府办”成为常态
随着政府对教育投入力度的增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开始发生质的转变,长期以来农村义务教育由“农民办”的模式开始向“政府办”的方向转变,“人民教育人民办”的状况正在得到改变(《中国青年报》9月12日)。
政府办教育是我国《教育法》规定的政府义务,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制订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该法第五十三条同时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湖北襄樊 瞿玉杰)
谁来监督医生的处方权
一记者患病,到武汉市区几家规模较大的医院就诊,诊断结果均为咽炎,但处方费用却相去甚远:由23元到最高139元,相差116元。(9月3日《楚天都市报》)
一个小小的咽炎,药费差距就这么大,大病医药费的差距,就不难想像了。
当前不少医疗单位存在“以药养医”的现象,往往几十元就可以看好的感冒,却要患者购买几百元的药品。在一些医院,医生为了获取高额提成,开处方时,往往是能开价高的就不开价低的,能多开药就不少开药。其后果,一是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导致药品滥用。据统计,全国约有80%的药品存在滥用问题。于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就摆在我们面前:谁来监督医生的处方权?
权力失去监督会产生腐败,开处方是医生的权力,失去监督同样会出问题。那么,医生的处方权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太强,所以应当由医政管理部门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不定期组织专家及医疗保险机构人员对医院的处方进行检查,对明显乱开处方者给予重罚,直至取消其行医资格;二,对群众进行用药科普宣传,鼓励患者举报。
(武汉科技大学 丁惠平)
这里的公车真便宜
据《湖北日报》9月12日报道:湖北省黄梅县于9月3日对该县乡镇和县直局级单位的公车进行了集中拍卖,21辆普桑、桑塔纳2000等轿车共拍得788800元。
笔者不禁感叹:“21辆小轿车一共才卖了788800元,每辆车平均价格不到37562元,真是便宜。”为了印证自己的感觉,笔者随即咨询了两位司机朋友。一位在武汉开出租车,据他讲,去年他买了一辆已开过4年的二手富康轿车,花了5万元。如果说这位朋友是开私车的,对公车行情不太了解,那么另一位朋友则是笔者所在镇政府的司机,对公车应该有“发言权”吧?他说,现在的科级领导专车,大多数买进价格是十几万元,一般也只使用了四五年,有的甚至是新车,如果要拍卖,价格一般在6万元以上才算正常。看来,黄梅县此次拍卖的公车确实太便宜了。当地政府如此让利于“民”,真是慷慨大方。
如果不对公车进行正规地、合理地估价,盲目地降低公车的实际价格,不仅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能助长腐败。
(湖北宜城 朱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