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9月29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法眼
对北京限行“黄标车”的几点质疑
2003年09月29日 01:06:02

阮占江

  据9月8日《法制日报》报道,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于日前发出通告:自今年9月1日起,8时至19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19座以下高排放载客汽车,禁止在长安街等三条交通干道通行;从11月1日起,限行范围扩大到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

  规定刚出台,就遭到了社会各界
的强烈质疑,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该规定的出台显得过于匆忙,没有听证、互动的过程。当时的汽车使用者在购买汽车时,这些汽车都符合国家标准,既上了目录,又上了公告,公安部门也颁发了牌照,让车主开车上了路。而如今标准突然提高了,情况发生了变化,却没有一个预先告知的过程。这种涉及数十万之众切身利益的规定从出台到实施,竟然只有短短的一月多月。对此,就是一些并不非常熟悉法律的人士也发问:“通告”出台前为什么没有任何相关的听证会?为什么没有让我们发表意见?

  其次,该规定没有认真考虑广大相对人的具体利益。目前限行的“黄标”车虽然全面涵盖了微型面包车、中低档经济用车、中高档公务用车和豪华进口车等各种车型,但遭受影响最大的显然是那些工作、生活在主城区的车主。尽管其中许多车还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是都要遭到限行、改装、贱卖的命运。而不管如何选择,几乎都需要花费大额的费用。而这些车主中,工薪阶层占多数,他们辛辛苦苦用血汗钱买的“黄标车”,总不能不要、不管就得了,因为中国大多数老百姓显然还没有富裕到每提高一次标准就来一次大换车的地步。

  许多车主认为,既然是政府规定,那么“黄标”车变“绿标”车的改造费用,就不能全由私人承担。因为国外类似的做法一个是要求政府和厂家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美国对出厂的车辆规定有10万英里的排放保证期。如果在排放保证期内,出现大批量的排放不合格,那么政府会命令汽车制造厂召回,而不是找用户进行改造;另一个就是利用税收的办法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并报废旧车,同时加强车辆的保养维修。这样既减轻了车主的负担,也能更好体现便民利民、以人为本的理念。

  而且,该规定存在“一刀切”的痕迹。目前的“黄标”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车好但是技术落后,没有现在的电喷,三元催化等新技术装备;一种是使用过甚,机械磨损较大,燃油不能充分燃烧后排放出来,而这两种情况本应该区别看待,但通知当中显然没有任何区分。

  实际上,以上方面出现的问题,是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时普遍容易出现的问题。尽管其出发点是好的,本身没有问题,但是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广大政策相对人的利益,没有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没有经过严格的相关程序,而在匆忙、随意、轻易之间改变了政策、法规,其必然招致有关方面的抗议和反对。而且,如此轻率的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策、法规和政府本身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整个国家法治建设和现代化事业也将造成一定的损害。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