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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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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二人世界划个圈
2003年10月09日 00:01:14

 

  先撇开示爱的“勇敢方式”对某些人所造成的“过敏反应”不谈,我们来看看爱情本身。斯腾伯格说过,完美的爱情是不能缺少激情的。尤其是在青春浪漫的大学时代。的确,不只在运动场上,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还急需其他的途径释放、宣泄旺盛的活力。

  就其生理反应而言,爱情本身就是人的大脑中某种使
人享受愉悦的化学物质突然迸发并延续的过程。人为意志是难以控制的,自然免不了偶尔冲动―――我相信这种大胆方式的背后有纯洁的真爱在“作祟”,并不纯粹是作秀的闹剧。

  当然,人各有异。在流行反叛的年代,有些人这么做是为了宣扬个性。毕竟相对于大众而言,这种行为还是少数,特别是针对于我们比较保守内敛的传统文化,这样做更显得“另类”。

  有些人是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爱得炽热,希望让全世界都来见证。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你的伴侣也不反对当众亲昵;还有些人则是出于无奈,生活在逼仄的校园,难觅方寸隐私之地,操场、自习室、食堂、宿室……哪个不是公共场合?

  仔细想想,学生在校内公众场所谈恋爱也确有难言之苦:到校外,有情调的地方太贵;像天桥、绿地河边,路人也是络绎不绝啊!既然形势所迫,大家只好“公共”到底―――校园自然是比外头方便多了!

  爱情无论如何是需要表达的,但既然是校园恋情,表达方式过激,就有些欠妥。

  作为一名社会人,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不可能脱离他人而存在的。你在享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有对他人的一份责任―――你的自由不能妨碍别人。公共场所为公众所有,为公众所享,任何发生在公共场所的行为都会影响到他人。

  示爱,是相爱的两人间的私人行为,若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就不再具有私密性,而具有了公共性。如果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于不经意间流露出脉脉深情,相信多数人都能够理解乃至欣赏。不过,当众过分亲昵的表达就势必影响到和你具有同等权利的他人,侵入了别人在公共领域享有的空间,跨越了爱情表达的边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

  自习室、图书馆等场所功能单一,在此时表达爱情显然是不合时宜的;在集体宿舍中,虽然所爱的人占有“一席之地”,但它毕竟也是别人休息的空间,很难隔出一方绝对隐私的地盘。很多同宿舍的人对此敢怒而不敢言,但当你走后,你的恋人将独自面对其他室友,他又如何去面对接下来的尴尬场面?你是否为他考虑到,他不是只为你而存在的,他也拥有除你之外的自己的生活。

  另外,不分场合当众示爱还有别的“弊端”。假如有一天,你们觉得彼此不合适,考虑分手,那么,你们所有的过分亲昵镜头都被大家的目光“记录在案”,这是否会给你心理上造成压力?为你选择下一位校园恋人造成障碍?

  看到过一句话,“爱是恒久忍耐”。真爱不仅耐得住时间的考验,也要耐得住此时此地强烈的愿望和欲求,方能长久不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工系心理学教师 杨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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