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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总理为农民追工钱
2003年10月29日 04:43:23

新华社记者 孙承斌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读了新华社27日播发的通讯《总理为农民追工钱》,不禁感慨万千:一方面被总理心系百姓的情怀深深打动,一方面又不能不深思:为什么拖欠一年多的工钱,非得总理亲自过问,才能送到农民手里?

  付出一定劳动,取得相应报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奇怪的是,这样的“公理”
,一旦与农民发生关系就“变了形”。近年来,一些单位、企业蓄意拖欠、克扣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以至于每到岁末年尾,农民工追讨工资往往会成为一时的社会热点。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党中央、国务院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一再强调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并三令五申地下文件、发通知、做部署。言不可谓不切,策不可谓不周。然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不断发生,以至于出现了农民请总理“帮忙”追工钱的新闻。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有识之士早已指出,关键是各地、各部门的思想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在个别领导干部看来,只要税收增加了、经济发展了,政绩就错不了。至于农民工的利益,似乎可以从长计议。个别地方对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甚至流于应付,开一个会,发一个文,就算贯彻落实了,没有措施,从不检查,更遑论直接走到农民中间听取心声了。“这事我们要认真处理,一定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面对总理的追问,重庆市云阳县负责人如此答复。“当天夜里11时多”,农民熊德明就拿到了被拖欠一年多的工钱。我们不能不问:如果当地政府对类似事情始终抱着“认真处理”的态度,始终以“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为原则,始终以这样的状态和效率工作,还需要总理“为农民追工钱”吗?

  胡锦涛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全党: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在一些领导干部看来,2000多元的工钱也许算不了多大的事。但对重庆云阳的这位普通农民来说,这就是一件天大的事,因为拿不到钱,就会“影响娃儿们交学费”。学习“三个代表”,贯彻“三个代表”,如果不从这些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如果不是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如何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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