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3年10月30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农民当股东 开领养老金
成都实验“土地股份合作社”
2003年10月30日 03:46:08

本报记者 闵捷

  胡征秀做梦也没想到,她这个与土地打了快一辈子交道的农民,也能和城里人一样有一份养老金了。今年11月,这个普通的农村大娘将成为成都市历史上第一批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中的一个。

  这笔养老金,源于胡征秀所在的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红砂村正在进行的一个叫“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验―――把农民自家的承包
地作为资本,入股一家有实力的种植公司统一经营,农民还在自家的土地上工作,但身份变成了这家公司的股东和职工。

  是职工又是股东,拿工资又拿分红。这就是改革后锦江区红砂村农民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红砂村农民实际上有了4种收入:一是土地流转后的地租收入,每亩约1200 1500元;二是在自己的土地上为花卉公司务工的工资收入,每月400 600元;三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分红收入(实行保底+分红);四是依托宅基地改造后的农民从事类似“农家乐”的经营活动的营业收入,每户月均1000元。目前红砂村90%的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花农每亩土地年均收入从3000元增加到9000元以上,预计今年人均收入可达4200元以上。

  与“土地股份合作社”实验相配套的是,成都市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在城市化进程中失去土地的农民参加社保,让农民真真切切地变成市民。作为试点,胡征秀所在的村也摊上了。

  根据有关规定,该村所在锦江区的政策是,失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标准参照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办法执行。保险费由村民个人、所在集体和区乡共同分担,其中,以村民个人承担为主。目前,在红砂村,凡是18周岁以上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区、乡两级政府补贴20%,村民个人负担80%;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办法参照城镇职工标准执行。同时,男性村民年满60岁,女性村民年满50岁的一次性交足15年后,下个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退休”了。10月初,村上第一次宣布这条政策时,就有60多个村民自愿参加。

  据了解,为农民办理社保医保,当地政府将承担很大一部分补贴费用。钱从哪里来?锦江区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已经在着手建立社保补贴财政保障,即财政除了管政府事务,还要直接为老百姓支付,特别是为失去土地的农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此,锦江区出台了一个规定,要求从国资变现中提取10%的资金,土地收益区级留成部分拿出25%,涉农税收地方实得再取出20%,把这些资金集中起来用以支持政府对社保的补贴。

  据悉,此次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是成都市推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创新。8月底召开的成都市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加快城市化进程,诚心诚意为人民创造更加殷实的生活,让城乡人民共享城市化的实惠和文明。”随后,锦江区明确提出了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变成土地资本的一种新思路:以土地入股为纽带,建立新型社区农户联合体的法人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独立于乡政府、村委会之外。

  刚开始,这场改革在试点地―――锦江区三圣乡红砂村村民中间引发了一场“地震”:要将祖祖辈辈耕耘的土地租出去,不少村民在观念上和感情上都觉得不可接受。一些年长的村民说村干部是穷疯了,连老祖宗留下的土地也“守”不住了。为此,村上先后开了10多次党员干部会,统一思想,仔细讲解共同致富才是团结奔小康的惟一出路。目前,红砂村约有1000名村民将自家的耕地入股进了花卉产业公司,共900多亩。

  据介绍,土地股份合作社既是确定农村土地流转形式的载体,也是农民在土地流转后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实体。“合作社”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它接受村民的入股申请,承办土地入股的登记、核准、发放、变更以及红利分配等事项。监督工作则由股东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承担。“合作社”代表持股农户利益,在乡、村的协调和持股者的监督下,直接与承租土地的公司进行谈判,为持股农民代理使用权的交易,向政府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

  据悉,锦江区的上述成功经验将得到推广。成都市的目标是,到2007年城市化率达到42%。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匿名发表 注册会员
(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输入在本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发表评论) 
 
查看文章评论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