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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实篇】
假货“供不应求”
2003年11月11日 02:19:11

杨曲

  若说假货供不应求,肯定没人相信。但媒体披露制假售假的有关报道,往往不约而同地用“供不应求”来表述假货走俏。谓予不信,请看取自同一天南北两家媒体的报道―――

  10月20日《羊城晚报》所说的“供不应求”,是用走私废弃芯片组装而成的假冒“原装品牌手机”。报道说,“由于售价低廉,在手机市场拼装
机经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一些地下生产厂更是‘产’多少卖多少。”

  10月20日《京华时报》所说的“供不应求”,是指用于生产“鲜”肉的淘汰老母猪。央视记者走访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附近的“江南淘汰母猪市场”,不仅亲眼目睹了这里的生意火爆,并且“据这里的老板介绍,在嘉善县城附近,还有好几个这样的淘汰母猪市场。而且是生意兴隆,供不应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告别短缺经济,市场供应充足,物质产品丰富,就绝大多数产品而言,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供不应求”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磨耳朵,人们更多地听到的是供过于求、供大于求;“供不应求”也不像以前那样让人闻之不安,倒是有点让人闻之则喜,因为这意味着商机。然而出乎人们意料,当“供不应求”再次作为一个关键词出现在媒体上时,竟是屡屡出现在揭露制假售假活动的报道中。

  假货供不应求,并不是说假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市场上正牌手机琳琅满目,人们何必买那些“最长能使用一个月左右,短的可能一两天后就要‘退休’”的拼装手机?市场上各种品牌肉、“放心肉”应有尽有,何必吃那些连生产者自己都不吃的“十年八年淘汰货”?对假货的旺盛需求,不是来自消费者,而是来自制假售假者。假货供不应求,说明制假售假生意兴隆。

  假货供不应求,固然因为不法分子为追求暴利不惜铤而走险,但在更大程度上却在于一些地方将制假售假作为“产业”经营。用淘汰母猪加工“鲜”肉已被权威部门认定属于“典型的制假售假”,而其集散地竟是山东省临沭县郑山镇。追踪而来的央视记者“沿着郑山镇的大街一路寻找,发现路两边是一家挨着一家的肉联厂,大大小小加在一起有十几家。从外表看,这些厂子很正规。挂着的各种奖牌,表明有的厂还是当地的明星企业”(《京华时报》)。这些厂子干什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未必不知道,从其“正规”而且“明星”来看,说不定还是当地的“经济增长点”。这就难怪国家农业部畜牧局局长断言:“我看是有计划的、有组织的、有预谋的制假售假行为”(同上)。

  假货供不应求,不禁让人怀疑打假的效率。打假打了这么多年,总不至于打出一个假货“供不应求”的局面吧?但打假如果仅仅像灭火那样,哪里有火警、火灾就扑向哪里,那么就有可能摁下葫芦瓢起来,打不胜打。况且,打假并不像灭火,水火无情,火灾人人皆曰该灭,而打假则难以引起人们如此共识,有人造假,有人打假,还有人护假。再说,火烧在明处,与火情比起来,制假售假无疑要隐蔽得多。有鉴于此,若要打假更加有效,须形成强有力的打假机制,不仅发现一处打击一处,还要让愿打者不被掣肘,不愿打者也不得不打。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终恐怕还得铲除制假售假生存的土壤。这,恐怕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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