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春雨 记者彭冰)吉林省东辽县寿山信用社的职工没想到,本社一笔欠了4年的贷款,既没去法院立案,也没用走出单位半步,县法院巡回法庭仅用了3个小时就将此案就地审理完毕。
1999年1月,寿山信用社向借款人王某发放贷款5000元。贷款到期后,信用社多次催要,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未偿还。
近日,东辽县法院建安巡回法庭办案人员来到距法院30公里外的寿山信用社,了解案情后,打开笔记本电脑与院计算机控制中心接通信号,没用上5分钟就为信用社办妥了立案手续。接着将被告人传来进行询问和调解,很快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办案人员利用文书模板化、印章数字化等高科技手段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
据了解,今年年初,东辽县法院为建立现代化流程管理模式,将分布在农村的中小法庭全部撤销,建立了大立案、精审理、强管理的审判工作新格局。为解决法庭撤销后的便民问题,东辽县法院在设立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了“立案网络化、文书模板化、印章数字化”的远程审判新方式。对农村简易纠纷进行巡回审理,就地收案,就地审理,就地送达,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方便了群众诉讼,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