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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池没必要都回收
2003年11月28日 02:09:53

 

  本报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刘世昕)老百姓已经形成废电池要回收的观念,可今天,环保总局、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等部门的官员给出了一个大相径庭的建议。“国家不鼓励集中收集低汞或无汞废一次电池。”

  电池可分一次电池(普通干电池)、二次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
)、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目前全国用量最大的是一次电池。

  “不是所有的电池都需要回收。”环保总局的专家介绍说,1997年底,国家经贸委、中国轻工总会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含量的规定》,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要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1月1日起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到低汞水平,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根据有关部门对市场的调查,正规商场里销售的一次干电池基本达到低汞或无汞,对环境的危害极其有限。

  另外,低汞或无汞一次电池的再利用成本高,可利用成分低,所以,环保总局、发改委、科技部等5部委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称,不鼓励集中收集低汞或无汞废一次电池。该政策还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钮扣式一次电池。为了让老百姓更加明白哪些电池需要回收,5部委要求电池的生产商贴上回收的标识,标明有害成分。

  5个部门首次提出,充电电池和钮扣式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使用充电电池和钮扣式电池的生产商,要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钮扣式电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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