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王志 宋振远)从2004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早晨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8点30分),12点至13点为午餐时间,17点下班,每天总工作时间将缩短半小时。
济南市副市长杨鲁豫说,此次作息制度改革改变了传统“
朝八晚六”的惯例,以“晚来、早走、减少中午作息时间、缩短总工作时间”为宗旨,将极大缓解过去上班高峰期间交通拥堵的情况,实现车辆提速。同时,工作时间缩短,休息时间增多,能够满足人们对商业和娱乐的需求。
据杨鲁豫介绍,济南目前平均每天有60万辆机动车在运行,机动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7公里。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市内12条交通主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将减少30%,交通高峰将消失。有关专家说,这相当于节省10多亿元的道路建设费用,同时增加餐饮娱乐业15%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