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月18日电(记者徐百柯)在全国性清欠大潮中,四川省政府成立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据该省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处长常健介绍:截至2003年年底,四川省内企业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23亿元,其中2003年当年共计10.72亿元。截至2004年1月12日记者采访当日,共清理10.05亿元,其中包括
2003年工资款7.48亿元,约占全年拖欠款的69.76%。
四川省决定,从源头入手,清理工程款。针对政府工程,要求3年内付清,其中第一年不低于50%,第二年不低于30%。针对房地产开发商,要求2005年年底前付清,否则不予审批新开发项目的规划、土地等。建筑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求2004年年底前付清,其中2003年的工资款必须在春节前基本付清。工程款到位后,要求一律优先用于偿付农民工工资。
今后,四川省将采取新措施:对于承揽项目的建筑企业,实行保证金制度或者担保制度。即必须到管理部门预交工程款的5%作为工资支付保证金,用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或者有银行的担保。
记者从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获悉,根据接到的投诉举报和排查,该处共统计出2.32亿元的拖欠工资款,目前已经追讨回9480余万元。欠款95%都发生在建筑施工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