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的《中国青年报》将为民工讨工钱称为“一场‘执政为民’的战役”,这让我感到欣慰的同时,也感到一种悲壮。打工挣钱与用工掏钱本来是一种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不知道为什么会演化出一场“战役”?
我们不能不把注意力转移或集中到政府身上。这可能是把为民工讨工钱列入“执政为民”范畴的原因,也
可能是总理出面为民工讨工钱的理由。
一,一些地方政府,本身就是拖欠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你是谁。二,政府即使不是拖欠者,也应当对当地的民工工资拖欠现象负责,这是政府涉足经济的基本职责。
钱来钱往是市场经济的一种标志,其来往(周转)的频率高低,也是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一种标志,一旦受到某种自然的或人为的拥堵,必然会导致某种混乱和损失。这跟交通是一样的道理。交通堵塞了,交通规则的约束力就会减弱,不但堵塞中的车辆(车主)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而且地方或城市经济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不同的是,对于道路交通拥堵,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但对于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却有人一直装糊涂。
温家宝总理帮民工讨工钱可能会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经典故事。在他亲自过问6个小时之后,一位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2240元工钱。而向总理反应这一拖欠的那位农妇,也因此获得了央视2003年度经济人物“公益奖”。两个多月后,据建设部初步统计,全国各地已偿付历年拖欠农民工工资215亿元。
我们应该清楚,为了讨回这215亿元被拖欠的工钱,政府已经付出了巨大的“执政成本”。而这些成本,本来是可以不付出的。可能正因为此,有些地方在帮民工讨工钱的时候,才向农民收取了一定的费用。谁到底应该对此负责?我想,责任人绝不应该是民工。
我们还应该清楚,为了讨回这215亿元被拖欠的工钱,农民工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而这些成本,本来也是可以不付出的。有些拖欠长达几年十几年,民工一次次追讨,一次次扑空,不知道搭进去了多少钱,谁又会对这些钱负责?同时,这数以百亿元的钱,就是利息损失也不是一个小数,谁又会对此负责?
拖欠本身就是对信用的伤害。如果一个人欠了别人的钱,却要面对另一个欠钱的人,我们能够想象到那种角色的尴尬。但是政府不是个体的人,所以,我们还能看到这种情况:一方面,政府对自己的拖欠行为百般遮掩,另一方面又对别人的拖欠行为慷慨陈词。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把这两个环节分开来看,所以经常看到的是两张不同的面孔。如果我们把政府看成个体的人,就能想象得出来,在这种处境中它会有多难堪。
所以,如果说让拖欠工钱现象绝迹,如果说追讨工钱是“执政为民”的话,那么,首先就要保证政府不再拖欠民工工钱,也不再拖欠建筑企业或包工头的工程款!否则,政府就得用自己的左手去迎战自己的右手――以“执政为民”的那只手,去对付“拖欠工钱”的那只手。
政府是永远的强势力量,民工是公认的弱势群体。正是从执政为民的立场出发,总理以至省长、市长、县长,再到乡(镇)长,都站到了民工一边,替他们追讨工钱。这是全国数以千万计的民工之幸。但是,作为政府,却不应该高兴得太早。
在我所在的甘肃省,民工工资拖欠总额在3亿元以上,但目前只讨回了8500多万元(见1月19日《甘肃日报》)。从全国来看,追讨回来的215亿元民工工钱也只是拖欠额的68%%。数额巨大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没有追讨回来的,肯定是追讨难度更大的。
如果说为民工追讨工钱是“一场执政为民的战役”,那么这场战役还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