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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
风光金融博士因何坠落
2004年02月04日 02:15:44

本报记者 沙林

  2003年11月15日,赵磊
,一个金融学博士、颇有名气的股份制专家,被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缓。

  这个厦门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是曾帮助数家大公司成功上市的金融运筹高手,10年前被当地政府宝贝一样请到漯河,参加“内陆特区”的试验。市里领导对他热情异常,授予他“十佳政协委员”称号,并把漯河市惟一一把金钥匙赠给他。10年后,他被关进“死牢”。而这时,当地老百姓却为他“喊冤”。

  这仅仅是一桩高智商的金融犯罪,还是另有隐情?10年间,在政府将种种荣誉授予赵磊之时,他们对赵磊的所作所为是全然不知,还是明知而默许,抑或有着斩不断的联系?

  在采访中,我们感觉到,这不仅仅是赵磊个人的悲剧,亦折射出在功利的官场评价体系中,政府在市场管理中扮演的角色,以及耐人寻味的“政企”关系。

  “你放心大胆地干,干出成绩是你们的,出了问题是政府的”

  今年46岁的赵磊曾经非常风光。

  他是中国最早一批认为股份制能够解决中国企业产权不清、动力不足的人士之一。上世纪90年代初起,他开始把他的股份制理论推向社会。1992年,他带领厦大一批青年师生创办福建省第一家证券事务所,消息在《中国青年报》头版登出后引起全国的广泛注意。这时他帮助厦汽、九州、国泰等企业上市,名气更加响亮。1992年6月,他到河南巡讲,为郑州市县以上干部讲完“股份制与证券市场改革”后,被人热情迎到离郑州不远的漯河去,为市委班子、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青协做了三场报告。赵磊的博学多才给漯河的干部们留下深刻印象。

  这时的漯河正在大刀阔斧兴建“内陆特区”,急需人才与资金。市领导多次给赵磊捎话,让其带厦大的青年知识分子来漯河开辟试验田。在赵磊犹豫时,市体改委主任在当时的市长程三昌的授意下,于1993年5月在漯河用赵磊和另一位教师的名义注册了一家股份制公司―――漯河兴亚实业有限公司,以吸引赵磊,用程三昌的话说是“筑巢引凤”。程三昌对还在犹豫的赵磊鼓励许诺:“你放心大胆地干,干出成绩是你们的,出了问题是政府的。”赵磊架不住这些热情,终于在1994年来到漯河。

  赵磊觉得可以借政府的东风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在鼎盛时接受采访说:“在沿海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我感觉知识分子总是以一种配角的身份出现,不是主角。什么时候才可以摆脱‘幕僚’地位呢?后来我就想,我们是不是可以操作一家上市公司,从头开始操作,走完从开业到上市的全过程?”

  在这种背景下,赵磊和漯河市开始了颇为“危险”的合作。

  兴亚实业有限公司的一切手续都是政府的体改委主任以赵磊的名义办的,签字也是这个主任冒赵磊之名签的(此时赵磊还在厦门教书呢),然而最要命的是虚假出资。该主任开始准备注册1000万元资金,在市长程三昌的鼓动下,注册资本被扩大到2000万元―――这不费事,有领导打招呼,有关部门凭空一填就完了,根本不用审查资金。程三昌的说法是“先坐车后买票,特事特办”,“体现内陆特区改革精神”。

  赵磊当时没有提出异议。其家人体会他当时的想法说:这是领导为了出政绩,赵磊也图省事走的捷径。谁也没意识到,这以后成了他的罪状之一。

  这时赵磊和漯河市的“蜜月”刚开始,领导们在各方面给赵磊的企业行方便。1995年上半年的一次现场会上,市委书记、副书记、副市长等出席,一位市委副书记斩钉截铁地说:“谁砸内陆特区的牌子就摘谁的帽子!”众领导研究决定,向赵磊的企业派驻特派员,以保护这个“代表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新兴企业”。这是漯河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事。

  1994年,赵磊又接手了第二个企业:银鹰典当行。这家典当行是漯河市体改委于1993年4月创办的,经一年多的运转,经营亏损,许多贷款收不回来……这时政府的人想起了金融博士赵磊。在体改委主任代表市领导多次邀请下,赵磊于1994年8月投资73万元入股(这时人仍在厦门),1994年12月和1995年2月,体改委和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分别发文任命赵磊为银鹰典当行董事长,法人代表。用赵磊家人的话说:“这个包袱甩给了赵磊。”

  赵磊接了典当行后才发现受骗了,原注册资本根本就不存在,一些银行股东根本就没出钱。典当行与别人合伙作做生意被骗,周转极为困难。无法收回的贷款占80%以上,有几百万元。当时市里没有任何人如实向赵磊说明银鹰典当行的真实情况,却笑着硬塞给他。

  更重要的是,这个金融学博士竟然没察觉,在银鹰典当行出生的当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金融机构审批的通知》(银发93年94号),第一条明文规定:“专业银行……以及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典当行等试办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筹备和设立,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银行审批,报总行批准和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但漯河市政府及人行对银鹰典当行的设立一直未进行规范,银鹰典当行一直未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审核。

  在赵磊入主典当行以前,在没有任何政策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分行就在1993年10月26日下发了“漯银复字(1993)第70号文”,允许漯河金信典当行和漯河银鹰典当行向社会招募股金300万元。这一下子开了漯河的典当行向社会吸纳资金的口子,以后便一发不可收。

  到了1994年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紧接着国务院又下达了《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典当机构进行清理和规范,对超业务范围办理银行业务的,要限期予以纠正。“但漯河市人民银行和市体改委不仅未对银鹰典当行的违规经营进行任何纠正,反而在赵磊不知情的情况下,动员他从厦门入股投资。”赵磊的律师对记者说。

  对漯河老百姓更具有诱惑性的是漯河市体改委发布的扩股公告,贴在大街小巷:“股金存款到银鹰,安全兑付又保险”。“这个公告规定认购时间为1993年11月8日起,没有截止日期,也就是说到现在它的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都是被市委市政府允许的,因为体改委不是法人单位,市长才是政府的法人代表,所以这个扩股公告就等于政府向公众发出的邀约。”股民董先生说,“我就是那时动了心,你看市里的体改委和政研室都发了话,保证安全,又有银行批准,利息高达15%,谁能不动心?”

  政府希望能够通过“筑巢引凤”加快城市发展,却不惜构筑非法的“危巢”,赵磊这只不谙世事的“凤”,能有什么作为呢?

  典当行在人行的监管下运作……要是有违法操作,政府和银行能不知道?

  赵磊成为银鹰典当行的法人后,典当行仍按原来的模式运转,老百姓的钱源源不断地流进典当行。

  赵磊的一位亲人认为,赵磊当时刚走出学校大门,理论知识虽多,但法律法规掌握得很少,也没有具体的企业管理实践,一上路就沿着政府为他铺好的路走,哪想到这里面有“包袱”和“陷阱”。

  典当行和政府及银行的密切关系迷惑了漯河的老百姓。这个非法机构在体改委的主管下,在人行的监管下运作,每年都进行工商执照、人行金融许可证的重新办理与换发,主管部门体改委年年都在有关手续上签章……银行年年监管,年年过关,人行漯河中心支行在那里又派驻特派员监管,典当行每天收纳的股金均由人行的押款车负责押运,存到银行的金库里,政府的两位驻兴亚集团的特派员都在典当行存了钱,典当行经理冯付勇与政府特派员姬富顺关系密切,仅付给姬富顺的利息就有60万元,两人经常在一起嘀嘀咕咕,吃喝玩耍。典当行要是有违法操作,政府和银行能不知道?

  这一切误导了群众,使流向银鹰典当行的存款越来越多。

  银鹰典当行以高达12%(曾达15%)的存储利息招揽储户,从商人、市府官员,银行主管,到普通工人、小贩,以致拾荒者和乞丐,都纷纷去银鹰典当行存钱。事发时有储户6000多户,涉及人数达数万,金额一个多亿。

  储户刘先生掉着泪说:“银鹰移交给赵磊时的开业典礼上,市委书记、市长都来剪彩,政府还把众多国企交到赵磊名下,而且《内陆特区报》、漯河的各个电视台几年来不断报道赵磊的事迹,政府单位编书吹捧,党校请赵磊去培训干部……市委市政府为赵磊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群众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赵磊?”

  然而好景不长。

  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274号令,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随后不久又紧急发布126号文,再次强调整顿金融三乱。这是政府和银行挽救银鹰典当行和赵磊的最后契机。“但人行不落实,也不通知赵磊(仅在很长时间以后与赵磊谈了一次话),其实当时说清楚了谁还会冒这风险?”参加一审的一位漯河法官私下与记者碰面时表示。“按国家有关精神,1998年国务院发文以前的金融违法不作犯罪处理,而以后的就要担负法律责任。”赵磊的一位律师对记者说,“在这种关键时刻,政府有关部门对赵磊不管不顾,而只想着摘清自己。“1999年3月,体改委把持有的银鹰股份全部转让给兴亚集团。但据体改委案发后对《南风窗》记者说:他们1996年就将所持有的银鹰典当行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兴亚集团。可律师在看卷时注意到,体改委在转让协议上竟然没签署时间。后来市政府干脆把体改委这个机构撤了,体改委主任也调离了漯河市。他临行前沉重地说:‘学生(他曾在厦大学习)把老师骗到漯河,学生却要走了。’”

  赵磊的家人说起赵磊就泪水涟涟:“其实按国务院1998年的126号文,银鹰典当行的主管部门体改委、政研室应该清理整顿,批准部门人行应负责任,兴亚集团应归还贷款,政府应负担保连带责任,但在责任面前,这些单位来了一个胜利大逃亡,而把赵磊和储户置于非法地位。”

  让赵磊终于感到了危机的到来是2000年8月14日。

  此案的一审某法官对记者说,“这一天,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根据205号文件关于典当行监管业务由银行交到经贸委的决定,收回了银鹰典当行的金融机构的法人许可证。这个时候赵磊已刹不住车了,巨额的高息存款像大山一样压着他,他只能沿着惯性走下去。他想采取一些手段,利用城市信用社的合法身份吸纳存款。这时赵磊兼着漯河源汇信用社的董事长,他授意典当行经理冯付勇,借用漯河源汇城市信用社储蓄的六枚印章盖在股金证上―――当时漯河的金信典当行亏损较大,政府就以银行的名义兼并了金信典当行,让它以城市信用社的名义吸收存款。所以赵垒想尽办法想把银鹰也办成金信这样的典当行。但这时,赵磊在政府那里已经不吃香了,屡屡受挫。他跑得焦头烂额,先后到济南、郑州做工作,想让大区分行和省行同意把银鹰典当行和源汇城市信用社合并,又十数次地找市里领导,就在他求爷爷告奶奶快要成功时,案子爆发。”

  2001年8月13日,这个“准银行”突然被公安机关查封。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发布公告:“经调查,漯河市银鹰典当行超越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根据国务院第247号令之规定,我中心支行认定银鹰典当行的行为属于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并予以取缔。”

  “赵磊还是听政府的,即使是火坑也一头扎了进去”

  赵磊吸纳的那么多钱都到哪去了?起诉书说他在经营中挥霍了。

  令人不解的是漯河的广大储户并不恨这个“让他们倾家荡产”的赵磊,储户刘先生说,“不管合法也好,非法也好,这个钱赵磊没有挥霍,没有流向外地,他把吸收的存款都用在了漯河的企业上,用在了政府力劝他收购的那些包袱企业上,而且数字哪怕是政府方面也界定在95%以上。这些钱还用在了沙河两岸的绿化上。这都是有目共睹的。”

  看看赵磊接收的都是些什么企业,政府把什么包袱让赵磊背上―――

  一个是白兰宾馆。赵磊的律师说,“赵磊想把地处火车站、亏损得一塌糊涂的白兰宾馆改造成股份制企业,他与原来的经营者定合同,前8年兴亚集团每年给白兰100万元用以归还建设白兰宾馆时的全部借款800万元,同时包括当年发生的贷款余额利息。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给其50万元固定利润。但当兴亚集团从1995年2月6日至1997年10月,共支付了545万元后发现,白兰宾馆的负责人并没有按合同办事,不如数归还债务,而是将资金挪用,挥霍。原欠的800万元债务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到860万元。白兰宾馆的留守人员仅3人,居然在两年多时间里,开支了几百万元的费用,管理费106万元……反而到处告赵磊欠其款项,多次辱骂赵磊派去的管理人员,找黑势力恐吓,让派出所传唤……1997年转制后,这个负责人不知去向。赵磊承接了共860万元债务,还多付出了545万元的代价。”

  赵磊并购饮食服务公司也上了一个大当。赵磊的律师对记者说:“这种老国企在全国都是亏损,而在漯河尤甚。职工800余人,下岗近300人,离退休510多人,各种债务近4000万元(含白兰宾馆的860万元),离退休人员的补偿金1028万元。下属的漯河宾馆的楼当时是一片废墟,评估报告上的浴池实际已被卖掉发工资了,兴亚集团实际只接手了33名在职职工和13名退休人员……尤其是有些人合谋的交易,造成了漯河宾馆420万元的损失和引发的几场官司,给企业带来了很大损失。原来的总经理到处贷款,比如贷到农行150万元,到账只有80万元,其弟又搞走40多万元,企业背了150万元的债只用了30多万元……这些交易、诈骗的证据后来都给市领导看了,但他们却没处理。“赵磊根本不了解这些是是非非的内幕,一接手就陷入泥潭,仅官司就十多起。个别在转制中失去既得利益的人和对改革有敌意的人串通一气,到处活动造事,上访几十次,说赵磊勾结贪官。从此赵磊就没有安生过了。“赵磊仍规规矩矩地把从典当行吸纳的资金投入这些大窟窿中:首批支付了养老补偿金538万元,清退集资款82万元,承接债务3000多万元,清退拖欠职工医疗费41万元……“在收购了饮食服务公司以后,市领导和商贸局领导又进一步鼓动他收购人民商场。当时的市领导程三昌也说,该公司是个大包袱,贷款1300多万元还不上,职工高息集资500多万元(2002年12月又审出三项赊帐费用700多万元。欠装修工程款项500多万元,都是赵磊不知道的黑洞)。“赵磊不懂商场经营管理,不想接这个包袱,为了消除赵磊的顾虑,市领导×××还于1997年10月下旬专门介绍懂商场经营的专业人士张××从郑州来出任总经理。赵磊要商场的审计报告,审计所和商场及上级部门以丢失为由搪塞。赵磊认为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一直追要,后来特派员姬富顺对赵磊说,市领导的意思就是让兴亚背这个包袱,上市时对兴亚集团支持大些。当时国家也有政策,拟上市公司兼并亏损企业可以在上市额度上给予支持……赵磊考虑有市里大力支持,为了配合市里改革进程,所以就于1997年11月27日不惜代价接了商场。“当时商场干部中有人看不过去,来找赵磊反映情况,说情况极糟,劝赵磊不要介入。但赵磊还是听政府的,即使是火坑也一头扎了进去。首先兴亚集团入股933万元,把其不规范的股权填平,然后全额清退了商场集资款本息620万元……“赵磊拿到商场后才发现,账面价值280多万元的库存商品,实际净价值不到30万元。这些库存商品中的洗衣机只有空壳,电机不知什么时候被谁卸走了,冰箱没有了压缩机,茶具盒里只剩下茶壶盖,鞋盒子里的新鞋变成了已经张了嘴的旧鞋。库存表上的商品只有零售价而无进价,审核发现,零售价比进价高两倍。库存黑洞让人触目惊心。”

  兴亚集团损失极为惨重。但为了政府的一声支持,赵磊仍硬挺着,力图以自己的“鼠标加水泥”(鼠标就是科技文化,水泥是传统产业)的理论,化腐朽为神奇。

  赵磊的家人对记者说,“赵磊是太相信自己了,原以为自己鼠标加水泥能化腐朽为神奇,谁知这水泥是朽木,腐朽到底了。陷阱过多,官司缠身,是非太多,观念严重冲突,坏人也太多了,整人害人的方法无奇不有……”

  这时政府还动员赵磊接手亚细亚商场和新大新集团,赵磊感到已接了两个大包袱,考虑“如何消化这些包袱时经常出一身身冷汗”,所以他向市政府表示不再接了。为此得罪了一直想把“新大新”甩出手的一些市级干部。

  赵磊的悲剧,与当年将他引进漯河的市长程三昌案发也有很大关系

  但是有关方面为什么在赵磊马上就能把银鹰和源汇合并成功、使吸收存款合法化时,同时也在向上市成功迈进时,下决心做掉他呢?

  答案众说纷纭。

  赵磊的悲剧,与当年将他引进漯河的市长程三昌案发也有很大关系。

  程三昌是对赵磊拍胸脯最多的市领导。程三昌在1999年12月“下海”就职豫港公司前,曾担任漯河市的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职,主政漯河13年。因其在国企产权改革方面“大胆闯禁区”而闻名全国。

  2001年5月,程三昌携款一个亿以上人民币从香港潜逃,隐居新西兰。

  程三昌的出逃在漯河引起强烈地震。人们纷纷与之撇清干系。而程三昌热情引进的人才赵磊这时成了人们侧目的对象。人们怀疑他与程三昌有猫儿腻,推论他肯定向程三昌行贿了,以便侵吞国有资产(白兰宾馆、人民商场等)。赵磊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硬着头皮反复找所有市领导,一个公章盖一两个月,一个土地手续要折腾半年,赵磊曾请省政协副主席来协调与市里的关系但无功而返。赵磊心力憔悴,失去信心。当着市委领导和特派员的面表示,如果市里对改制和上市有意见,自己可以退出来,把一切交给政府自己回学校教书。后来赵磊又多次表示这样的意思。但市领导们不允许,好言相劝。”赵磊的家人说。“赵磊这时还死傲死傲的,不知变通,越发给人一种只认程三昌,不认其他官的印象。”记者所接触的漯河市的干部、法官、储户,以及赵磊的家人都认为,赵磊在人事关系方面太不聪明,他一心信奉什么“不找市长找市场”,这在程三昌为了政绩时行得通,在这时就不行了。他不看什么时候了,还不会吹吹拍拍,不会拉关系,不会送礼,不会打麻将故意输钱,就会认死理而不知通融……得罪了不知多少人,有多少人想把他赶走。

  果然,赵磊不久便“等”来了结果。

  一位赵磊案的检察官私下对赵磊说,“你原来和政府坐在一条板凳上,结果政府把板凳抽了,把你摔了。”

  可赵磊并不认输。2003年4月开庭审判时,赵磊滔滔不绝讲了近两个小时,清清楚楚地讲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政府在其中的所作所为。他的律师在庭上听到群众议论说:“赵磊是英雄,死了也光荣”;“赵磊是把钱都往你漯河弄,没往外面弄,你还收拾他?”

  以陈兴良为首的10位律师一致认为,“银鹰典当行和兴亚集团等股东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抽逃出资罪,赵磊至多应承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赵磊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没认清企业家应干什么”

  在我拿到的一本兴亚集团的宣传手册上,还不及半百的赵磊已经秃顶了,他照像时永远拘谨地背着双手,一双眼睛在近视镜后微笑着。

  在漯河市,这个曾经最走红的大集团董事长,却是个苦行僧的形象:他从不穿名牌,很少请客,即使不得已请客也是很吝啬,这已成了笑谈。他一个人住在白兰宾馆的一间屋子,经常泡方便面对付一顿……警察到西安抓他时,看到他和父亲住的房子感到吃惊,没有装修,水泥铺地,阴暗狭小,竟然不相信这是赵磊的家,搜了半天什么也没搜出来。

  漯河市请专家,成立专案组到全国各地清查了一年多,最后也承认:赵磊把95%资金都投到了漯河的企业中,毫无个人挥霍。

  漯河的一些群众怎么也想不通,这个从不贪污的人竟然倒霉,而他们身边那些谁都知道有问题的人、那些大肆侵吞国家财产的人却一点事儿也没有。

  赵磊的妹妹对记者说,“我们家人跟着赵磊受尽了精神折磨,他没有往家里拿什么钱,只给儿子一点点生活费,成年累月也见不到他,父母靠不上他,颇有怨言。他妻子受不了冷落跟他离婚了。家里人试着理解他,以为他干什么大事业,谁知去了这么一个地方,落得这样的下场,我们的心真不甘!当初多少人劝他,你不是斗心眼儿的人,不会搞关系,那种地方去不得,可他真是一个书呆子,一门心思相信政府……”

  一位储户对记者说:“不说别的,你看他进出多少千万元,拿出其中的500万元打通关节,保证屁事没有。大家都这么干,他一个人在那清高,能不倒霉?我们大家都跟着受了牵连,血汗钱拿不回来。”

  2001年银鹰典当行被封后,在储户中引起惊恐,老百姓又纷纷到城市信用社去挤兑,当地政府和银行紧急筹款上千万元,仍难以满足汹汹储户……这使漯河的城市信用社贷款难以收回、严重亏损等问题暴露出来,老百姓对金融机构失去了信心,又开始到银行挤兑,致使漯河市产生了更大的金融风波。不得已有关部门只得向上级银行拆借、紧急筹款数亿元应付,并做工作劝阻储存大户提款……

  赵磊的家人说,赵磊最心痛的就是这些弱势群体。他多次提出让他出来运作,还储户的钱,他众多金融界的同学朋友也表示凑资赎出他,但对方的条件太苛刻,一要公安人员全程跟随,二要马上拍出1000万元资金作保,赵磊的朋友们正想筹集时,保金又涨到两千万元了,朋友们望而生畏,只得止步。

  参加庭审的徐志辉律师说,“赵磊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没认清企业家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跟政府走得太近了。为政府背包袱是可以的,但什么时候也不要忘了市场规则和官场游戏。我们国家的企业正在逐步摆脱政府的干预,赵磊引以为据的、因靠着小城政府而崛起的长虹(绵阳)、健力宝(三水)、TCL(惠州)等企业的经验,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老皇历了,现在早就有变。”

  徐律师这番话,来自赵磊早期的一番宏论,他认为:“中小城市是民营企业高速发展的孵化器。因为中小城市原来基础比较薄弱,没有多少好企业,如果有几个好的企业进去了,而且前景比较好的话,能够得到独生子女式的扶持……因为地方政府需要支柱企业。一旦有个好企业,政府就会把社会力量集中到这里。于是这些企业发展得很快,突破了地方局限,覆盖了全国。”

  他没有预料到,曾看似地方支柱企业的兴亚集团,既是在地方政府支持下,用政策和领导意志瞬间浇铸而成,也是在政府的坚持下,顷刻轰然坍塌;他所幻想的“独生子女式的扶持”,在歌舞升平时,是亲情,是双赢,一旦遇到风浪,就变成了出卖和自保;这位不甘于成为“幕僚”的金融博士,在风平浪静时,是地方政府大刀阔斧进行金融改革的光荣业绩,而一旦出现各种政治力量的消长,就被毫不犹豫地推出来充当了牺牲品。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金融学博士的个人悲剧,但亦可以肯定,在事件背后,还有更多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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