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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火灾每个遇难者家庭至少获赔八万元
2004年02月21日 03:05:35

 

  本报吉林2月20日电(记者彭冰)吉林省吉林市“2?15”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抢救处理指挥部已经确定了火灾遇难者的赔偿办法,每个遇难者家庭将至少获得8万元的补偿费用。

  据了解,补偿费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5万元,第二次支付3万元。遇难者所涉及的抢救、治疗费全部由中百商厦承担,丧葬费由
遇难者亲属承担。

  14名重伤者按三种情况进行赔偿:造成终身残疾的重伤者获赔金额接近给遇难者的赔偿金额(人民币8万元);伤势比较重的伤者获赔5万元左右;一般的重伤者获赔3万元左右;所有重伤者及轻伤者的医疗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

  中百商厦已将132名业户的店铺抵押金、押金和税金等费用共54万元返还,吉林市商业委员会正在对商品损失组织人员进行逐户调查、统计、核实,将对受损业户进行进一步赔付。

  另据最新消息,吉林市公安局尸检中心在后期清理刑事案件尸体房时发现一具错放在其中的遇难者尸体,至此确认,这次火灾共有54人遇难。

  截至2月19日,已有24具遇难者遗体火化,另有21个遇难者家庭也表示同意将遇难者遗体火化,遇难者家属的情绪比较稳定。

  今天下午,一名叫于成彦的男性受伤者痊愈出院。他是此次火灾70名受伤者中第一个出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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