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4日从南京市委宣传部获悉,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于3月1日起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2月24日《新华网》)“纪念馆终于免费了。”我心中感慨。说“终于”,是因为去年围绕纪念馆是否应该免费开放曾展开过讨论。许多南京市民对纪念馆卖门票的做法表示不满意,并且据说
两年前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免收门票”的议案。讨论的结果,绝大多数市民赞成免收门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罗志军表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中华民族的屈辱史,弘扬民族精神,增强爱国情感和加快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是多少钱也换不来的。这番话的实质,和南京市民和许多网民的看法完全一致。因此媒体评论说,南京市决定大屠杀纪念馆免费开放,是顺应了民意。
遗憾的是,在南京市政府的“决定”中,却没有提到民意。“决定”讲了免费开放的意义是“为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决定”的契机是“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新近提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的要求”。除此之外,我以为“决定”中还应该加上一句“接受广大南京市民的建议和意见”,不能否认,纪念馆之所以免费开放,与民意有关,同时也是尊重民意的表现。
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办事情、想问题,应该把“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统一起来。遗憾的是,许多职能部门甚至领导机关在决策时,对于老百姓的意见,非要等上级领导发了话,才能得到落实。如果我们真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在听到老百姓的意见后就应该积极回应,迅速办理,而不再由上级批转,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