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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代表提议
将“学校乱收费校长撤职”写进义务教育法
2004年03月05日 02:19:09

本报记者 黄勇

  ■本报北京3月4日电

  来自重庆一家炼钢厂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明梁尽管不是教育界人士,却对如何根治教育乱收费现象特别关注。

  促使他关注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目前乱收费现象依然愈演愈烈。

  张明梁就此开始了断断续续长达两年的调研。与众多学生家长的“私下接触”让他发现,大量令人吃惊的
乱收费内幕“藏”在家长们的心中,而在治理乱收费行为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没有真正调动家长们举报的积极性。许多学校,特别是占有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学校、重点学校,抓住家长们“敢怒不敢言”这一“心理弱点”,漫天哄抬价码。如重庆某初中一年级重点班的“入门费”,近两年时间就从6000元一路涨到了两万元,但没有一个家长愿意举报。这所学校在席卷全市的乱收费大检查中依然平安无事。

  张明梁还向记者透露,根据家长们提供的证据,一些学校在收费中采用开“小头大尾”发票对付上头的检查,这一恶劣行为只有家长们拿出自己的发票与学校留存的第一联相对,才能发现猫儿腻;还有一些学校对所谓的“个人捐资助学”一律用商店里可以随便买到的普通收据打发,上级部门来检查,根本看不到。

  张明梁在调研中还了解到,尽管新一届的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的规定,但由于这实际上只是教育系统内部的规定,各地在执行中尺度不一。即使少数地方动了真格,也只是在公布处理结果时给一个笼统的数字,学校和校长的名字都讳莫如深。这些都导致家长们对举报心有余悸,谁都不愿意拿自己孩子的前途与学校争斗,结果是许多大检查都只能停留在表面上。

  张明梁认为,面对家长们“敢怒不敢言”的当务之急,就是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家长们壮胆,把“对乱收费、私自开价、变相收费、损害教育形象的学校负责人给予撤职、开除公职、调离教育系统或永不录用于教育系统的处罚”等内容写进《义务教育法》,让教育系统内部执行的或紧或松的规定以法律的刚性形式固定下来,向全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以彻底杜绝乱收费现象。前一时期,重庆长寿区教委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就是靠近百名学生家长集体上访最终得到遏止的。只有家长们真正觉醒了,乱收费行为的治理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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