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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普通住宅物业费将下降
新标准公开征集意见
2004年04月05日 01:19:05

 

  本报讯(贝清)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对物业公司收费进行规范,相关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意见,之后还将就有关细节举行价格听证会。据悉,新办法实施后北京普通住宅物业费将下降。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
府指导价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是由北京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同拟定的,对全市范围内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各项物业收费作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新规定一旦实施,一些普通居民住宅的物业费用将会有所下降。北京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王岩说,从1999年开始,购房者在买房时需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而物业收费中还包括该费用,造成了重复收费,因此,今后的物业收费中将不再包括这两大项的费用。具体的费用包括:电梯和水泵的中修和大修,房屋的中修和大修。

  新规定还明确了一些高层建筑中无人驾驶的电梯运行收费,以及规定物业公司在代收煤、水、电、气等费用时不再收取委托费。

  另外,新规定还提倡业主自治。具体的做法包括,物业收费将写入购房合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必须通过业主大会协商确定,提倡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雇物业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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